天津启动2021年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入围备案工作
天津启动2021年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入围备案工作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2021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入围备案工作日前启动。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日前发布《2021年度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入围备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启动2021年度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入围备案工作。备案时间为4月1日9时30分至4月30日17时。备案方式采用电子化网上备案形式,备案系统已于4月1日开放。
《公告》明确,备案供应商须为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明或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且业务种类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同时,如果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参与备案,不得授权代理商参与备案。在入围期间内,电商不得擅自更换ICP备案证号和IP地址。备案供应商须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设立仓储总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仓储服务点。
需注意的是,备案文件提交截止后,天津政府采购中心将按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备案文件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系统对接工作。供应商须配合中心完成系统对接,通过数据接口进行商品信息推送。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对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值得一提的是,同上期备案工作相比,本次备案供应商不再需要提供不少于30天的账期时间和账期定期结算时间。
记者了解到,本次备案工作是依据去年发布的《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0至2021年度小额零星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而开展的。上述通知要求网上商城新增电商自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以及2021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接受登记备案。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去年9月份第一期备案对接工作已基本完成,第二期如期启动。目前已有200余家供应商成功入驻。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