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承兑汇票使用范围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郑军:
规范承兑汇票使用范围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本报讯 记者杨文君报道 中小微企业融资贵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院长郑军从规范承兑汇票使用范围的角度,提出了有关提案。
据郑军介绍,目前,许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凭借其“市场地位”优势,在与中小微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时,习惯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结算。中小微企业由于在市场中处于弱势,不得不接受,还由此带来资金周转的压力。中小微企业在销售环节收到承兑汇票,而在购买原材料、购置设备、支付员工工资和缴纳社保时又只能支付货币资金,并且在向政府缴纳各种税费时政府部门又不接受承兑汇票。中小微企业因资金周转之需,只能付出5%左右的财务成本来进行票据贴现,甚至有中小微企业去找小额贷款公司高息贷款去支付上述各项支出,加重了中小微企业负担。
郑军以一家央企为例进一步说明道,中小微企业从供货到办理完各种手续后结算的时间一般为1年左右,而结算完拿到手的是这家央企财务公司开具的1年期承兑汇票,这种银行承兑汇票,上游企业都不认可。如需使用资金只能贴现,一般按这家央企“约定”只能找出具承兑汇票的财务公司贴现。由此,企业从向这家央企供货到最后拿到货币资金需要2年左右时间,财务成本就在10%以上,严重侵蚀了中小微企业的合理利润,轻则令企业资金周转不畅,严重者甚至会危及中小微企业生存。而作为吸纳社会就业非常广泛的市场主体,一旦生存困难,则带来就业或失业等社会问题。
对此,郑军建议,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政策创新,规范承兑汇票使用范围,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对于中小微企业收到的合法真实的承兑汇票,达到一定的条件,税务部门在收取各种税费时应该予以认同,缓解中小微企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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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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