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不要在开标当天进行质疑答复
【一家之言】
建议不要在开标当天进行质疑答复
■ 邱荣华 刘友春
案例概述
笔者目前遇到这样一则案例:某代理机构承接了一个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时间是1月18日14∶30。开标当天上午,代理机构对某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下午,项目如期开标。评审专家在对招标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时,发现了一份落款日期为当天的质疑答复函,内容显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成立。这个现象引起了评审专家的注意,代理机构用事实依据就质疑事项向评审专家做出了解释,确认质疑不成立。据此,在对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意见的签署上,一位评审专家表示不认可,持保留意见,签了字未领报酬离场。另外6名评审专家经过共同商议,虽然对在这个“巧合”时间点的质疑答复感到诧异,但在实事依据面前,认同质疑答复结果。经补充抽取评审专家后,项目按法定程序推进。
经了解,该项目于2020年12月25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潜在投标人报名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是从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
项目公告发布后,2021年1月12日,某潜在投标企业向代理机构递交了书面质疑函,指出某项评分办法存在倾向性。代理机构邀请专家认证,综合考虑后,在项目开标当天的上午进行了书面答复,下午组织项目开标。
那么,对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答复和开标能否在同一天进行呢?
案例探析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笔者对几个重要环节的时间节点进行了梳理:
一是报名和下载电子标书时间段,自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除去休息和节假日,共5个工作日。
二是质疑时间段,鉴于潜在投标人知晓采购项目公告消息早晚不一,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日起算,即1月4日,加法定的7个工作日,则是1月12日。
三是质疑答复时间段,质疑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具体时间是在1月12日至1月20日之间。
项目招标文件载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1月18日下午2∶30,也是开标时间。这也意味着,开标后的第三天,该项目仍处在质疑答复的有效法定时间之内。
某潜在投标企业递交招标文件质疑函的时间选择在质疑截止时间的最后一天,也就是1月12日。其实,该名供应商无论在有效下载标书时间内哪一天下载的标书、哪一天提起质疑,都是其权利,合法合规,但提交质疑时间“卡位”的现象却并不常见。同样,代理机构只要在1月12日至1月20日内之间的任意一天,都可以进行质疑答复,既可以在开标前,也可在开标当天,甚至开标后,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究竟在哪个时间段进行,取决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实践中,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般选择在开标前给予答复。笔者认为,标中、标后期间的质疑答复,虽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但也可能给项目埋下隐患。如果一旦质疑成立,采购项目可能面临另一个局面(比如项目废标,耽误采购进程),不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笔者建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尽量不要选择在开标当天进行质疑答复。
综上,笔者认为,合法合规是政府采购各方参与的前提,但不能刻板僵化地应用法律法规,在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尽量保障项目的有利实施。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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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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