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一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有变
地方传真
广州市:新一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有变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精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日前,广州市财政局发布了《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此次修订的目录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首次实行全省统一的集采目录。此次修订的采购品目与广东省的集中采购目录保持一致,实现了广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系统与广东省政府采购系统品目的对接,为全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竞争、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是首次规定集采品目统一实行无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中所有品目不再设置起点金额,均为0起点,400万元以下的集中采购项目均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行简易采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是首次删除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放权由各级主管预算单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确定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及限额标准,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穗财)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