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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卖场供应商骤增,怎么管?

栏目: IT,电子报 时间:2021-01-25 18:51:4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透视电子化采购】

电子卖场供应商骤增,怎么管?

■ 本报记者 程红琳

供应商管理,从来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

在刚刚过去的2020年,安徽徽采商城的“曝光台”栏目“晒”出了超150起供应商违规情形。无正当理由拒绝履约是供应商违规的主因。福建省政府采购网2020年发布3起针对网上商城供应商违规通报,涉及多家厂商。违规情况主要集中在供应商价格虚高、商品信息维护不及时、商品价格维护不及时等方面。

与协议供货相比,电商模式下,入场供应商以及其上架商品进一步增加。尤其是近年来,各地推出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如建立供应商常态化入围机制等,一方面提高电子卖场(网上商城)供应商进场的效率,一方面降低电子卖场(网上商城)供应商入场门槛。随之而来的是电子卖场(网上商城)供应商数量呈几何增长,致使管理难度进一步增加。这一点,从各地电子卖场和网上商城的供应商违规通报中足以一窥。

即便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在长期的实践中,各方显然已有共识:网上商城供应商管理没有捷径,也没有一劳永逸的方法。

建章立制丰富管理手段

供应商管理一直以来都是政府采购绕不开的话题。提及供应商违规,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汪涛告诉记者,在过去一年,齐鲁云采商城供应商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未按网上商城品目分类要求上架商品;商品信息不完整、不规范,或商品描述与实际不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商品维护不及时,已停止销售或无库存商品没有及时下架处理;已报名参与竞价,但不报价;不按规定时间和履约承诺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施工及配套服务;无正当理由拒绝给采购人提供发票或合同;不对应品目乱上架商品。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商城)供应商违规行为显然并不是政府采购市场特有的。既然供应商将消费者市场的行为“搬到”政府采购市场并不难预见,相应的配套管理规则就不能缺位。

事实上,几乎每一个电子卖场(网上商城)的管理办法中,都包含了针对供应商管理的内容。记者注意到,一些省市甚至专门出台了电子卖场(网上商城)供应商管理办法或规程。这些针对供应商管理内容甚至会结合实践情况进行更新。

以河北为例,为加强该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管理,该省于2019410日出台《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征集准入和考核淘汰管理规程》,同时还设计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考核表》,对供应商采取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综合评价考核(20分),工作配合度(15分),维护管理考核(15分),销售业绩考核(30分),投诉情况考核(10分),订单发货(10分)。为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河北省财政厅还对考核中不合格的供应商予以淘汰。记者注意到,不久前,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发布一则公示。公示显示:5家供应商在2019年下半年到2020年上半年考核中连续两次平均成绩54分及以下,将被淘汰,并1年内不得再次入驻网上商城。

记者注意到,与河北一样,安徽徽采商城也对供应商行为管理进行了量化。除了在供应商管理方面有完善的规程设计外,徽采商城还建立了供应商违规信息曝光机制。徽采商城各地市分站有专人负责供应商违规信息发布,这些信息最终汇集到徽采商城“曝光台”频道。违规供应商名称、违规处理人、供应商暂停交易起止时间、供应商暂停交易的范围等信息在“曝光台”被一一公开。“虽然供应商会对违规行为给出五花八门的理由,但我们始终以供应商管理办法为依据进行相应处理。”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除了河北、安徽,从中央到地方,无不在为电子卖场建章立制,持续丰富管理手段。

对供应商而言,比曝光威慑力更大的或许就是交易资格被暂停。

此前,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发布的一则供应商违规通报显示:某公司因发布的复印机、碎纸机、条码打印机、电子白板、刷卡机、普通电话等多个品目存在价格虚高,同时长时间没有对上架商品进行信息维护,被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评价考核管理办法》给予累计记失信7次、扣20分处理。同时,该公司被责令整改并暂停网上超市3个月交易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在诸多供应商违规行为中,价格虚高问题最能触动各方神经。与此同时,一些电子卖场(网上商城)价格虚高的个案被放大,令市场一度风声鹤唳。但仔细梳理不难发现,公众对电子卖场(网上商城)“价格虚高”也存在一些误读。

在徽采商城202012月分价格监测中,有39万条报价异常(报价低于监测价50%),报价异常约占总报价的6.1%。经过抽查分析后,大多数低价都属于非正常报价,主要原因为报价失误(参数型号看错、计量单位看错、价格报错等)。

加码诚信建设

除了考核、淘汰、曝光这些比较传统的管理手段外,记者注意到,一些电子卖场(网上商城)的管理者也在通过加码供应商诚信建设以期更好实现供应商管理。

浙江是较早将诚信管理引入到电子卖场管理中的省份。早在2017年底,浙江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列出了3大类供应商不诚信行为,每一类都有相对应的扣分标准。如,供应商存在网上超市商品销售价格高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格10%及以上的,视情扣减5-10分诚信分及黄色预警1次;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执行采购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1次的,视情扣减10-20分诚信分及橙色预警1次……此外,出现不诚信行为的供应商也应依据入围协议承担相应责任。

事实上,诚信建设并不是什么新鲜的管理手段。但在电商模式下,这一管理手段的效能却能得到极大的发挥。

去年5月,山西发布《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则》,强调供应商应在电子卖场诚信经营,并明确了12项供应商不诚信行为,包括: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向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政策出台后的2020年,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共通报了近30条供应商不诚信行为。这些供应商被列入山西电子卖场失信供应商名单,同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与电子卖场采购活动。

湖南也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加码诚信建设。该省财政厅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明确“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方可入驻,入驻后新增或修改的注册信息、商品登记信息由运营商进行核查,不间断对入驻供应商注册信息、商品登记信息在后台进行跟踪比对。202071日,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运营商按照湖南省财政厅的要求,通过对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平台信用数据,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的供应商中发现9家属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并及时暂停其操作权限、报湖南省财政厅进行清退处理,有效保障了平台供应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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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24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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