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号)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EITCL-BJ03-1808124-01
二、项目名称:中心网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国家卫星气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委托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设定的资格、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五十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国家卫星气象中心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号)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EITCL-BJ03-1801022-01
二、项目名称:中国当代工艺美术双年展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国艺术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中国艺术研究院委托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国艺术研究院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0747-1961SCCZN379
二、项目名称
中央戏剧学院教学剧目录播系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松视信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9号9425室
被投诉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当事人:中央戏剧学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代理机构未告知其本项目中标结果变更。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责令代理机构就未告知中标结果发生改变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C-HG2200403W
二、项目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实验台柜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拜特曼实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1号楼2层B202室
被投诉人: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先农坛街1号
当事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1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涉嫌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油料(油菜、花生)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试点项目设备和软件采购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昌区才茂街42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油料(油菜、花生)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试点项目设备和软件采购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同时,采购过程中存在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问题,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九)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第一千一百六十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DSM2020-3368
二、项目名称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妇产科、小儿内科、医师培训处、重症医学科、神经外科)(03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维森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1号创展中心221室
被投诉人1: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8层04单元
被投诉人2: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DUTASZ-2020146
二、项目名称
大连理工大学综合一号楼外语智慧语言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大连祥明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赤峰街21号-B
被投诉人:大连理工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当事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工路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8为: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具有指向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8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DUTASZ-2020146
二、项目名称
大连理工大学综合一号楼外语智慧语言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大连睿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银田北园16号1单元9层2号
被投诉人:大连理工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当事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工路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18为: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具有指向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18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DSM2020-3368
二、项目名称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妇产科、小儿内科、医师培训处、重症医学科、神经外科)(02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维森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1号创展中心221室
被投诉人1: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8层04单元
被投诉人2: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成立,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无畏警用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无畏公司)
地址:靖江市无畏路1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勤执法装备采购项目(五标段)”(项目编号:YNBF2019032(S))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无畏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无畏公司作出罚款149950元的行政处罚。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YZB[2020]007号
二、项目名称
大连民族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资料购置项目-移动图书馆升级及学习共享空间建设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大连佳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广贤路133号赛伯乐大厦9层902-1室
被投诉人:辽宁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596号12层12号
相关供应商:大连宏源大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大连宏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54B号10层8号
当事人:大连民族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大连宏源公司投标产品不具备参与投标和出厂交货履约的合法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鉴于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杭州富阳方舟船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同辉路11号第1幢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兰州大学体育教研部2019年中国大学生龙舟赛采购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杭州富阳方舟船艇有限公司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杭州富阳方舟船艇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734元的行政处罚。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KZB2011BJC300731
二、项目名称
(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2020年度第一批采购实验测试装备(一)项目(包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汇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9号A座8261室
被投诉人1: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5号
被投诉人2: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5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相关参数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由于本项目存在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违法违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限期改正。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号)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C-HG4191329
二、项目名称
“森林消防局电子政务外网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8号
当事人2: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当事人3: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2号楼21层2501(园区)
当事人4:北京煜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惠东路5号院4号楼1103
当事人5:北京华胜诚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三幢B1-1442室
当事人6:北京瑞创联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临300号401室
当事人7:北京威泰视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孵化器2号楼2278号
当事人8:中国国信信息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号41幢601室
四、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1.部分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书。2.招标文件测试要求具有倾向性。3.评审标准中“技术部分”分值设置缺乏合理性。4.招标文件对测试机构的要求具有倾向性。5.招标文件对测试报告的要求具有倾向性。6.招标文件对证书的要求具有倾向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举报人反映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分值设置缺乏合理性的问题成立。举报人反映的其他问题均缺乏事实依据。
责令国采中心就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进行整改。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第一千一百七十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C-CZB20035
二、项目名称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安鼎兴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西苑62号楼-1至3层1(一层内)
被投诉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3号院1号楼
相关供应商:北京信科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信科联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莱圳家园18号楼4层4010室
当事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称中直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中直采购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信科联公司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2.没有信科联公司的行政处罚记录公示。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属于无效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财政部
2020年10月13日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