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调整政采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
山东调整政采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
本报讯记者张明柳通讯员张沫报道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山东省财政厅对相关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进行了优化调整,并于近日起正式启用。
据了解,此次调整,一是更加注重公告分类,增加了采购意向公告、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等,进一步扩大了社会舆论的知晓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采购各参与主体的规范性。二是更加注重维护供应商权益,将供应商应知尽知情形全部予以公开,例如未中标(成交)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等,充分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三是更加注重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将公示内容和格式全部标准化,未按要求填报的不予公开,引导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完整规范公开采购信息,提升采购项目组织的专业性。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