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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调整政采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0-08-10 16:38:3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山东调整政采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

本报讯记者张明柳通讯员张沫报道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山东省财政厅对相关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进行了优化调整,并于近日起正式启用。

据了解,此次调整,一是更加注重公告分类,增加了采购意向公告、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等,进一步扩大了社会舆论的知晓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采购各参与主体的规范性。二是更加注重维护供应商权益,将供应商应知尽知情形全部予以公开,例如未中标(成交)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等,充分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三是更加注重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将公示内容和格式全部标准化,未按要求填报的不予公开,引导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完整规范公开采购信息,提升采购项目组织的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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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79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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