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零七十九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TC200N00Y
二、项目名称
核心业务系统升级保障项目UPS及机柜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宝士达电源(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号1幢8层2座901
被投诉人1: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被投诉人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优炫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优炫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11层1111-1113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审过程打分不公,结果有失公平。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政部
2020年7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零八十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海南平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9层909房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2020年防爆安检设备租赁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海南平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政部
2020年7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零八十一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MHG20032
二、项目名称: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水文水资源局黄测A103船舶建造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威海海鸥船舶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荣成市石岛海港路18号
被投诉人1: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141号
被投诉人2: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3层301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金洋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金洋)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沙大道59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江苏金洋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应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政部
2020年7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零八十二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HG4191301
二、项目名称:GAB—A2018—01—A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科可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昆山市玉山镇南淞路88号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1:北京伟仕佳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伟仕佳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2层206-28
相关供应商2:北京中科砚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科砚云)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3号楼3单元20D
当事人: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国采中心在质疑复核阶段没有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要求,不应该笼统废标,且废标理由不成立。2.伟仕佳杰、中科砚云质疑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认定废标行为无效,责令国采中心就未经采购人同意自行对项目作废标处理的问题进行整改。
财政部
2020年7月22日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