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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税务:政采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0-07-20 17:08:3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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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税务:政采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本报讯今年以来,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陕西省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统筹推进防控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担当作为的试金石,快速反应,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作用,持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效,在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助力脱贫攻坚、全力保障税收中心工作正常运转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第一,发挥党建统领作用,提高采购工作政治站位。

面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陕西省税务局积极发挥党建统领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力量落实到政府采购实践工作当中。一是凝聚党员思想共识。以党组织为阵地,组织党员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和心得交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提出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落实“五项”要求重要讲话精神,激发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对标对表,见行见效。二是深入一线服务大局。陕西省各级税务采购部门积极开展“我是党员我承诺,我是党员我带头”践行承诺活动,党员干部始终冲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争当政府采购工作的“排头兵”和“攻坚手”;各级采购部门积极响应党委号召,发动党员干部捐款抗疫,以实际行动带头做好、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三是领导干部示范带头。

第二,建立采购快速反应机制,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疫情期间,为确保办税服务场所工作平稳有序、纳税人税费业务正常办理,陕西省各级税务采购部门组织力量加班加点,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对外办公相关准备工作。一是快速组织防疫物资采购。为确保一线税收征管部门工作有序开展,利用线上采购“无接触”、方便快捷、品质有保障等优点,优先在税采网、央采网、省采网等线上平台实施采购。二是快速开通采购“绿色通道”。疫情爆发后,陕西省税务局立即下发疫情期间做好紧急防疫物资采购工作的通知,及时传达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防疫物资采购工作要求,迅速开通采购“绿色通道”,明确疫情期间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无需执行采购计划备案、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切实保障紧急防疫物资及时采购到位。三是快速建立政府采购防控机制。各级采购部门设置“党员示范岗”,指定专人负责防疫物资采购工作,提前与需求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本单位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需求,快速建立健全紧急采购防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性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质量。

第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在认真做好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陕西省税务局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以促进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为目标,积极开展贫困地区采购相关工作。一是积极动员部署。二是凝聚多方合力。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准确核实农副产品采购需求,根据实际确定当年定向采购预留比例,明确各单位在确保完成当年上报预留比例及份额的基础上,应更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对有要求食堂外包的采购单位与承包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落实政策要求,确保按要求足额安排。同时,鼓励各级工会组织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平台优先采购工会福利和慰问品。三是精准助力扶贫。陕西省税务局及时跟踪督促各采购单位开通激活销售平台账号,实行定期考核通报制度,按季度跟踪分析,督促预留比例完成情况,做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全系统所有预算单位已全面实现线上交易。

第四,强化采购质效持续提升,保障税收中心工作有序开展。陕西省税务局准确把握政府采购改革发展方向,进一步夯实政府采购基础,不断强化采购管理,服务保障税收中心工作开展。一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实施。疫情发生后,陕西省税务局推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减轻疫情下中小企业税收负担。采购部门在保证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第一时间统筹项目需求、拟定采购实施办法、召开采购工作组会和领导小组会、组织实施采购,高质高效完成了采购任务,为全省税务系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现“非接触式”办税、强化电子税务局、开展税收大数据分析、拓展网上缴费范围、升级纳税热线服务等重点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二是强化采购制度管理。根据最新下发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要求、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知,以及最新一期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省局认真研究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修订下发目录外限额标准下采购事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采购合同履约执行管理办法,积极做好采购制度落地和配套衔接工作。三是强化内部运行管理。严格采购项目内部流程管理,进一步梳理各岗位职责,细化采购重点环节工作流程,明确采购各环节衔接管理要求,通过建立采购合同执行管理台账,强化合同履约验收主体责任,弥补采购工作短板,形成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

(刘玮郭琪蒲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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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73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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