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建成三位一体的整体型数字政府
《湖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明确,到2022年底——
湖北将建成三位一体的整体型数字政府
本报讯记者吴敏报道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通知。明确到2022年底,建成上接国家、下联地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业务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三位一体的整体型数字政府,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总体规划》明确数字政府建设目标,即按照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机制,统筹全省数字政府建设,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全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开展数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推进政府工作数字化转型,在政务服务能力和政府监管效能等方面进入全国第一方阵,逐步建成部门协同、人民满意的整体型政府。
《总体规划》还进一步明确各项建设任务的时间表:到2020年底,建成全省统筹的数字政府一体化运行体制机制框架,形成整体推进、政事企合作的工作格局。以大数据能力平台为支撑的政府数字化精准治理体系初步形成,政务云平台整合完善。到2021年底,构建完成大数据能力体系,显著提升数据治理共享开放水平。数据驱动的政府数字化治理体系基本建成,省级政府部门接入大数据能力平台比例达到100%,负面清单以外的数据接入率达到100%,通过数据共享,为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以下简称“四减”)提供支撑。到2022年底,建成上接国家、下联地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业务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三位一体的服务高效、治理精准、决策科学的整体型数字政府,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据了解,“十二五”至“十三五”期间,湖北省大力发展及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了一系列实践探索,有效提高了政府效能、优化了政务服务,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现有信息化发展成果包括基础支撑体系初具规模,政务信息资源集约共享,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数字应用建设规范创新。《总体规划》要求在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化发展成果基础上,整体搭建湖北数字政府的总体框架,构建数字化管理、数字化支撑、数字化业务三大能力体系,有效推进政府内部职能和外部功能的数字化转型,建设服务高效、治理精准、决策科学、人民满意的整体型政府。
湖北省数字政府建设除了搭建整体框架以外还要搭建省市协同的管理架构。按照“建管运分离”的总体原则,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沟通机制、建设运维模式等方面探索创新,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简约高效”的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组织管理体系,打造适应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的领导体制和协同工作机制,为湖北数字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与制度保障。
为更好地实现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目标,湖北省将通过组织保障、机制保障、资金保障、队伍保障等多项措施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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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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