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7月底前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
贵港:7月底前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
本报讯为深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有关要求,广西贵港市财政局快速响应,在自治区财政厅指导下,积极承担“先行先试探路子”角色,自2020年1月1日起率先在广西全区推行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市本级已在4月底前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各县(市、区)将在7月底前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为做好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我们财政局积极创新。在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专门增加了‘采购意向公开’栏目,选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及市产业园区管委会5个采购量相对较大的预算单位作为试点单位,并要求采购单位在采购公告发布前至少30日主动公开采购意向。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按规定做好用户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采购单位未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的,由贵港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贵港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1月7日,试点单位—贵港市公安局通过贵港市政府采购网成功发布了贵港市第一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紧接着其他试点单位也陆续发布信息,采购意向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采购意向公开范围是列入部门预算安排且采购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涉密采购项目除外),采购意向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
为做好全市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贵港市财政局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提高思想意识,加强宣传采购意向公开的重要意义。二是务求取得实效,精心组织实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该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采购意向公开作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首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积极制定该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明确采购意向信息发布渠道、发布时点,确定采购项目公开的限额标准,统一发布采购意向公开格式文本和采购需求内容要求等;三是争取上级支持,遵循“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原则。贵港市财政局积极向自治区财政厅汇报,在自治区财政厅的指导下,目前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已经实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其中,市本级、港北区、桂平市于4月1日起实施采购意向公开;覃塘区、平南县5月1日起实施采购意向公开。
据了解,得益于贵港市财政局采取的多项有力举措,目前该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该市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为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提供了方便,降低了供应商的生产成本,避免了采购实施中的质疑投诉,提高了采购效率,得到了供应商的广泛好评。二是实施采购意向公开无形中倒逼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预算单位通过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广泛征询供应商意见,可以进一步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该市经过6个多月的尝试和探索,贵港市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效果初显。目前已有不少实行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完成采购活动,没有出现一例政府采购质疑。三是在贵港市财政局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下,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正在向其他领域辐射。该市发改委也借鉴相关做法,要求市本级各有关单位及国有企业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国有资金采购项目,在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采购意向。截至目前,预算单位在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共发布310条采购意向公开信息,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项目预算金额共计31.86亿元,点击浏览次数12667次。
下一步,贵港市将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的要求,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做实做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优化,进一步助推该市的经济发展。
(艾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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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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