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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积极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0-05-14 16:00:5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地方传真】

河南省巩义市:积极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本报讯河南省巩义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积极行动,转变观念,创新手段,丰富措施,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全力推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在2020年编报部门年度预算时,巩义市财政局要求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预留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在实际预算执行中,监督指导采购人落实预留份额指标。

二是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巩义市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网加大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配合金融部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的问题。截止目前已有6个采购项目完成合同融资,共计发放贷款2992万元。

三是支持实施“不见面开标”。面对新冠疫情防控的新要求,巩义市财政局支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促进完善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解决传统开标模式受场地约束、供应商投标成本高等问题,真正实现让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三是规范预算单位的采购行为。针对采购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采购项目需求的确定、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结算等重点环节进行梳理规范,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人制定采购需求时不得有倾向性,征求相关供应商意见时,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采购人应依法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不得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接受社会监督,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延等。

(陆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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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55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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