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扫清障碍
山东为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扫清障碍
该省财政厅发文要求按照统一标准、系统共建、分级推进、分步实施原则,确保2020年底前做到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服务自动化、分析智能化、监管一体化
本报讯记者张明柳通讯员孟晓清报道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冲刺全流程电子化扫清障碍,确保执行不跑偏。
《方案》明确了建设目标,即2020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做到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服务自动化、分析智能化、监管一体化。
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对任务进行了细分和拆解。一是补充搭建电子交易系统。在统一的技术标准、交易规则和基础数据规范基础上,以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和商品库为核心,补充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系统。
二是实现相关系统多级多向联通。按照平台整合、系统互联、信息共享、监管联动的原则,各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要于9月30日前实现域内横向互联,做到与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系统的联通,实现“预算-采购-支付-资产管理”的政府采购业务横向一体化。在此基础上,年底前实现省、市纵向联通,做到省、市两级政府采购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全省各级政府采购交易、服务和监管全流程线上运行,相关信息自动推至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统一发布。
三是升级现有系统监管功能。升级完善省级系统财政监管相关功能,补充管理界面,实现监管角色分配、监管功能设置前台化,增强完善模糊查询、数据统计、报表定制、自动对比、大数据分析、预测预警等功能,增加供应商投诉线上处理功能,完善对专家库、代理机构库、供应商库的监管功能,升级改版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页面,增加手机APP,实现信息查询、线上培训等功能。
四是优化技术服务保障。按照“谁建设,谁维护”的原则,省、市分别负责本级电子交易系统的管理维护。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技术服务质量,满足各类采购当事人需求,确保系统运行安全高效。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完成系统升级完善、对接联通及客户咨询、技术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多渠道、多方式为采购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社会满意度。
在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方面,山东省财政厅一直在积极推进。早在2007年,就着手建设了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在内部部署运行。后来又逐步开发了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开通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和网上商城。一系列举措为政府采购增添了活力,提高了采购效率和质量。
推进过程中,山东省财政厅发现了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体制未理顺、认识不统一;缺乏建设标准的支撑,尚未实现互通互联,一些业务环节还没有实现完全的电子化等。
为解决上述问题,《方案》应运而生。为了保证执行不跑偏,《方案》明确了建设原则,包括标准统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规范标准,统筹考虑网上商城(电子超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政务服务等系统平台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转变观念,共建共享,注重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及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系统平台资源;省、市分级推进,分头实施,各负其责;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系统建设方面,还要求必须满足先进性、成熟性、经济性、可扩展性、规范性、安全性等要求。
《方案》是山东财政全面贯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认真落实“放管服”、推进流程再造的产物,要通过打造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效率、监管效能和社会满意度,促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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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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