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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规范小额工程招标采购

栏目: 高校采购,电子报 时间:2020-04-30 16:40:4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高校采购动态】

中国政法大学:规范小额工程招标采购

本报讯记者昝妍报道日前中国政法大学发文,对校内预算金额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小额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采购活动进行进一步规范。

据悉,为了进一步明确学校小额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招标采购行为,加强对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中国政法法学制定了《小额工程招标采购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指出,该校预算金额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小额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采购,一般情况下根据项目类型在学校入围供应商库中以比选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以改变采购方式为目的拆分30万元以上项目。比选项目采取综合评审法,响应文件需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评审专家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

针对小额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采购程序,《实施细则》明确了九大步骤。分别为:第一,项目申报单位提出采购需求并填报《中国政法大学小额工程采购申请表》;第二,招投标及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采购需求拟定比选文件;第三,招投标及采购管理办公室发放比选通知书;第四,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也可邀请非入围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第五,招投标及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售比选文件,发售比选文件到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第六,招投标及采购管理办公室组建评审专家小组,评审专家由工程技术类、经济类专家组成,人数为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第七,评审专家从学校专家库中抽取;第八,评审专家小组确定供应商;第九,招投标及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评审结果。

此外,《实施细则》还对响应文件将被认定无效的四种情况进行了列举:一是改变比选文件所提供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的;二是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规定期限的;三是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四是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据了解,《实施细则》自今年起实施,中国政法大学认定的紧急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小额工程项目采购,不适用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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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52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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