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汽车电子报 >> 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延至2022年底

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延至2022年底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20-04-30 14:49:3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11部门联合发布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新举措

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延至2022年底

本报讯记者孙冉冉报道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了解到,为了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融5项举措。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计划将于2020年以后退出,而本次发布的《通知》中要求,该政策将延续至2022年底,且补贴退坡的幅度与节奏将进一步放缓,给新能源汽车行业留出了更好的缓冲时间。

在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方面,《通知》指出,要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0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在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方面,《通知》明确,将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71日前调整为202111日前;20207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111日前允许在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同时还要求,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

在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方面,《通知》表示,将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中央财政统筹车辆购置税等现有资金渠道,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引导重点地区完成淘汰100万辆的目标任务。并明确要求有关重点地区要认真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尽快研究出台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经济补偿措施。

在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方面,《通知》提出要优化车辆交易登记等制度,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修订出台《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发挥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作用,支撑二手车交易,加快二手车流通,带动新车消费。同时要加强二手车行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销企业行为,自202051日至2023年底,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的0.5%征收增值税。

在用好汽车消费金融方面,《通知》强调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52期第5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