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延至2022年底
11部门联合发布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新举措
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延至2022年底
本报讯记者孙冉冉报道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了解到,为了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融5项举措。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计划将于2020年以后退出,而本次发布的《通知》中要求,该政策将延续至2022年底,且补贴退坡的幅度与节奏将进一步放缓,给新能源汽车行业留出了更好的缓冲时间。
在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方面,《通知》指出,要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0—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在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方面,《通知》明确,将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同时还要求,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
在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方面,《通知》表示,将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中央财政统筹车辆购置税等现有资金渠道,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引导重点地区完成淘汰100万辆的目标任务。并明确要求有关重点地区要认真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尽快研究出台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经济补偿措施。
在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方面,《通知》提出要优化车辆交易登记等制度,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修订出台《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发挥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作用,支撑二手车交易,加快二手车流通,带动新车消费。同时要加强二手车行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销企业行为,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的0.5%征收增值税。
在用好汽车消费金融方面,《通知》强调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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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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