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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迈向专业化的“三部曲”

栏目: 实务操作(探讨),电子报 时间:2020-04-20 16:08:2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来自实践】

代理机构迈向专业化的“三部曲”

■ 杜云峰

近年来,地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规模不断扩大,对促进大众创业,释放市场潜力,引进政府采购领域的公平竞争机制,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受种种因素和环境影响,代理机构的执业能力和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采购工作质效的整体提升。随着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可以预见的是,从事政府采购代理的市场规模会越来越大、对从业人员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一支高效、专业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迫在眉睫。笔者认为,新时期下代理机构执业能力建设要坚持因势利导、多措并举,通过整个行业执业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激发政府采购工作活力,彰显政府采购改革效益。

把好从业人员“入口关”

实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可在大专以上高等院校、继续教育学院增设政府采购选修或必修专业,通过系统学习培训测试合格后,颁发政府采购从业资格等级证书,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必须有基本的从业资格,并要在地市级财政部门登记备案。地方财政部门制定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建立诚信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

优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环境。在大专院校开设专业的同时,参照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模式,推进“线上”和“线下”教育相结合,除了积极参加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外,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在线学习一定学时以上,积累一定学分,并在通过线上测试后,才能从事采购代理工作,晋升下一等级资格。

不断加大从业人员教育力度。地方财政部门要不断创新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方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定期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培训、知识讲座、以及政府采购案例分析会等,提高从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

严格实行考核“淘汰制”

细化考核管理细则或办法。省级财政部门可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结合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从业务人员素质、内部管理制度、采购活动质效、质疑询问处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定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百分制考核量化方案。

加大交叉监督考核力度。为确保监督考核的公平公正,省级或地市级财政部门依据量化考核方案,统一检查口径、严肃工作纪律,组织所辖地市州财政部门或县市区财政部门进行交叉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一经确定,及时对外公开。

加大违规违法惩处力度。对因执业不规范,有违法违规行为,量化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视情况分别予以停业整改;对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行为的代理机构禁止其在一至三年内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禁止担任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禁止执业,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为行业发展“遮风挡雨”

成立政府采购代理行业协会。参照会计行业协会等其他“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模式,引导代理机构在省级或地市设立政府采购行业协会,逐步完善协会运作制度,充分发挥协会民间性、自愿性、自律性和行业性的特性,发挥其在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咨询服务、调查研究、业务培训、行业自律、学习交流、反映诉求和调解纠纷等方面拓展功能和作用,弥补管理部门对行业管理的不足。

不断扩大行业交流平台。地方财政部门要关注、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协会根据自身发展情况,除了将所有代理机构纳入会员外,逐步将采购人、诚信供应商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吸收为会员。协会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为行业内会员间相互交流、反映诉求提供良好平台。

完善联合督导帮扶网络。地方财政部门在落实“双创”和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代理机构发展的同时,要建立督导帮扶网络,将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穿于日常督导检查全过程,加强对代理机构业务操作规程上的帮扶。鉴于代理机构“全国通用”的管理模式,省市县三级可以组成联合督导组对代理机构进行指导帮扶,特别是市县两级,可以利用检查的机构,分别有针对性地对代理机构进行督导,帮助其提高执业水平。

此外,笔者建议,针对现状,选择几家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代理机构,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执业“样板”,形成经验,“以点带面”,以此提升整个行业的规范执业水平。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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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49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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