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目录对比下看湖南政采改革如何迈向纵深
【来自实践】
新旧目录对比下看湖南政采改革如何迈向纵深
■ 张世军
近日,湖南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2020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湘财购〔2020〕3号,以下简称《湖南省2020年集采目录》)。为更好地理解该文件,做好相关执行工作,笔者将其与《湖南省2019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湘财购〔2019〕13号,以下简称《湖南省2019年集采目录》)进行比较,结果发现二者差别很大,最鲜明的亮点是新目录借用了电商手段,引入了电子卖场采购管理。通过对比,笔者有很多实务感触,以下是我的个人之见,供同仁参考。
新旧目录的制定方式与内容不同
集中采购目录制定的方式不同。《湖南省2019年集采目录》在制定集中采购目录时,不考虑采购品目的金额大小,只根据采购品目的通用性及采购发生的频次,采用列举法进行列示。《湖南省2020年集采目录》在制定集中采购目录时,先制定一个限额标准,若采购品目金额在限额标准之上,再根据采购品目的通用性及采购发生的频次,采用列举法进行列示。
集中采购目录包涵的内容不同。《湖南省2019年集采目录》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包涵了限额标准以下的品目,而《湖南省2020年集采目录》将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进行了排除,这实际上是减少了集中采购目录包括的内容。
自行采购的范围不同。在《湖南省2019年集采目录》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列为自行采购项目。而《湖南省2020年集采目录》指出,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应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的规定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而进入电子卖场的采购实质上是自行采购;但这里的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与2019年相比,少了原采购目录内且在限额标准以下的部分,所以等同扩充了自行采购的边界。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有变化。《湖南省2019年集采目录》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级为200万元,市州县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而《湖南省2020年集采目录》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全省统一执行200万元的标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取消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方式。《湖南省2019年集采目录》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内部分货物项目执行协议供货,会议、公务机票执行定点采购。而《湖南省2020年集采目录》取消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方式。
引入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湖南省2020年集采目录》增加了电子卖场采购方式,规定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应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
新旧目录的操作路径不同
《湖南省2019年集采目录》的操作路径是:“先卡目录,后卡金额”。即采购人要采购时,先看其采购品目是否在集中采购目录内,若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则实行集中采购,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若在集中采购目录之外,则再看其采购金额是否在限额标准以上,如果在限额标准以上,实行分散采购,按法定程序采购;如果在限额标准以下,又不在政府采购范围内,则自行采购。根据《湖南省2019年集采目录》,采购组织形式见图1。
《湖南省2020年集采目录》的操作路径恰好相反:“先卡金额,后卡目录”。即采购人要采购时,先看其采购金额是否在限额标准以上,如果在限额标准以下,那么实行电子卖场采购;如果在限额标准以上,再看其采购品目是否在集中采购目录内,若在集中采购目录内,则实行集中采购,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若在集中采购目录外,那么实行分散采购,按法定程序采购。《湖南省2020年集采目录》之下的采购组织形式见图2。
新目录彰显“湖南政采精神”
通过以上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湖南省财政厅在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方面,有决心、出实招、展智慧。可以说是大胆地放,但不是一放了之,而是巧妙地管,做到放管结合。其意义重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大胆地放。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有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目前集中采购存在采购周期较长、采购效率较低、采购的物品质量次、服务跟不上,采购中心的权力过大及采购人参与权被弱化等问题,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解决。湖南省财政厅通过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纳入电子卖场,不再纳入集中采购的范围。实质上缩少了集中采购的内容,扩大了采购人自行采购的范围。
这一改变,一方面,减轻了政府采购中心的压力,同时提高了采购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落实了“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又落实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精神。同时也符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顺应扩大采购人自主权的改革方向。
巧妙地管。《湖南省2020年集采目录》最大的亮点是借用现代电商手段,巧妙地管,确保放后不乱。而且将去年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那部分,也纳入了电子卖场进行管理。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是适应政府采购改革目标,破解政府采购管理难题的有效途径。为此,湖南省财政厅在一年以前就着手进行电子卖场建设,并于2019年7月上线运行。
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的电子卖场是破解协议供货模式问题症结的有效手段,是对传统政府采购交易和监管模式进行的改革,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创新举措,是提升政府采购效能的重要措施,是力促政府采购从程序公正到物有所值转变的有效途径,对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和提升服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展现了湖南政采人的勇气和智慧。“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经世致用”是湖南人的精神。作为湖南政采人,同样具有这一品质,在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领导的带领下,以敢想、敢干的勇气,和善于将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到政府采购中的智慧,开创“互联网+政府采购”新局面。
(作者单位:湖南省新邵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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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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