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保障政府采购投诉正常开展
辽宁:在线保障政府采购投诉正常开展
本报讯辽宁省财政厅近日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省直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工作改为网上办理,以电子邮件方式受理。
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省本级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更好维护政府采购投诉人合法权益,保障政府采购投诉工作正常开展,在辽宁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期间,更要做好省直政府采购投诉受理相关工作,并提出几项要求:
一是自2月3日起,辽宁省财政厅暂停现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工作(以下简称“现场受理”),相关业务改为网上办理,现场受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二是现场受理暂停期间,投诉人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诉。投诉材料内容和格式应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写明电子邮箱地址,其中《投诉书》需提供纸质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并附上word文档。投诉材料于当日17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投诉受理回执省财政厅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三是省财政厅已受理的政府采购投诉项目,与投诉处理有关的通知、询问函、投诉处理决定书等文件,都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相关当事人。待疫情结束后,省财政厅可提供上述材料的纸质文件。四是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取消人员集聚型活动的要求,需要专家论证、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质证的案件将酌情暂缓作出投诉处理决定,暂缓时限依据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知确定。
此外,省直政府采购项目的质疑处理工作,参照该《通知》执行,但具体流程和方式需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各市财政部门可参照该《通知》规定,并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实际,制定相关政策。
(曹冬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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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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