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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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就《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乐佳超报道财政部国库司近日印发通知,就《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格式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1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eshiguifan@126.com。
《格式规范》共涵盖12类公告和公示,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更正公告、终止公告、合同公告、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其中,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列明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等9项信息;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要求列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或服务名称、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主要标的信息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信息;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要求列明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等合同主要信息以及验收组成员验收意见等信息;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要求附上专家论证意见,并强调专家论证意见表格中的专家意见由专家手工填写。
据悉,财政部制定《格式规范》是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重要举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应当遵循格式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查找获得的原则。政府采购信息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格式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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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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