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着力打好优化政采营商环境攻坚战
【优化政采营商环境系列报道】
无锡:着力打好优化政采营商环境攻坚战
该市财政局聚焦政采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采取六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江苏省无锡市财政局聚焦政府采购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采取六项有效举措,着力提升无锡市政府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
一是抓紧开展排查和清理工作。无锡市财政局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单位以及各采购代理机构对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文件精神,逐条进行排查、清理、纠正,抓紧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查以不合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及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等妨碍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二是切实加强执行管理。该市财政局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从企业和部门单位反响强烈的政府采购领域入手,着力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环境,除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外,不得在任何阶段以任何方式阻挠、限制供应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要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规范政府采购执行管理,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无锡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部、省属驻锡单位实行属地采购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市政府采购规范做好采购计划申报、项目委托、采购实施、信息公开等工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属地采购项目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处罚。
三是科学编制采购文件。市财政局督促采购人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合规、完整、明确、公正。同时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采购文件模板,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排查、清理实施差别、歧视待遇的不合理条款,确保采购文件编制的合法、合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到位。
四是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无锡市财政局要求各市(县)、区财政局要按照交易、监管一体化要求,统筹考虑、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政府采购“全市一张网”建设,实现全市政府采购活动全品目、全方式、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全市范围内的数据共享、信息同步、互联互通,进一步构建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五是激发企业创造活力。积极落实政府采购在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保障残疾人权益、激励自主创新、支持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政策功能。在采购招标文件中,严格执行不得将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注册资本等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以及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六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无锡市财政局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市(县)区部门要发挥带头作用,在做好自身整改落实的同时,要积极宣传和解读通知的各项要求并督促本地区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
据悉,下一步,该市财政局还将根据财政部和江苏省财政厅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及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无锡市的实际情况,细化并出台无锡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及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制度文件。
(乐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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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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