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不停步
江西省金溪县: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不停步
本报讯江西省金溪县财政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再进行了全面规范,着力把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切实为中小微企业“松绑减负”。《通知》明确,一方面是招标文件全部免费提供。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应全部使用电子文档下载方式免费提供。另一方面是取消公证进场及收费行为。供应商将不再支付政府采购项目公证费用。
二是《通知》取消投标保证金,降低企业成本。自2019年5月1日,金溪县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同时取消,为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2018年政府采购委托代理机构的327个项目测算,取消采购投标保证金后,预计今年将为企业免收保证金近500万元。
三是《通知》分类规范了进场交易项目。为有效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场地紧张的问题,《通知》明确县级采购单位应当依据当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对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采用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纳入本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场交易;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是否进场交易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对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各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
四是《通知》明确创新履约承诺,支持履约保函。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支持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形式代替履约保证金,取消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要求及时做好事后保证金退还工作;明确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按照2018年全县政府采购额测算,2019年可再为企业减少周转资金约0.26亿元以上。
(杨阿三张茂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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