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区:对网上商城供应商采取积分考核
合肥蜀山区:对网上商城供应商采取积分考核
本报讯记者程红琳报道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日前发布《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明确对网上商城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质量、服务态度、物流等方面的行为进行量化记分的管理措施。
试行《办法》指出,将对供应商的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日常监管包括对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质量、价格信息的同步变动和履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专项检查包括上级部门部署和本级组织的专项检查。
按照试行《办法》,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反馈和评价,将作为监管的重要依据。采购人可以从价格、质量、物流(配送)、服务等4个方面提出反馈和评价。对供应商存在的违约行为,采购人可随时向采购中心提交投诉。采购中心也将根据监督管理情况对供应商做出综合评价。
考核采取百分制。采购人对供应商综合评价积分满分为70分。发生违约、违规、违法等行为扣减其相应综合评价积分。采购人从质量、价格、物流(配送)、服务4个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分好、中、差3档。商城直采的,对采购单合同中每款商品履约情况分别作出评价;商城竞价采购的,对竞价合同整体履约情况做出评价。采购单合同中4个评项中出现一个差评,该合同总评价即为差评。采购单合同中没有差评的,按好评、中评数量多的确定合同总评价,好评和中评数量相同,则合同总评价为好评。差评率达到5%,扣除信用积分5分,差评率达到10%,扣除信用积分10分,以此类推。采购中心对供应商的考核分满分为30分。按考核内容,依据其违约行为的轻重程度记录分值,分为5分、10分、20分、30分4个档次43个扣分项。对重复出现违约行为的,按次数累计记分,扣完为止。值得一提的是,如出现提供虚假材料、虚假宣传误导、欺骗采购人、向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攻击入侵系统篡改数据或者交易纪录等行为的,一次记30分并取消参与该期网上商城交易,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据了解,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提交的评价或投诉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综合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定期将计分评价结果在商城上公布,每年度根据《综合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评价结果在商城上公布。
此外,采购中心还将根据考核结果对供应商实行奖励和淘汰。对于参与网上商城促销活动达2次以上给予供应商年度考核加10分;对于考核综合评分连续两年在90分以上且得分位列前3位的给予优先进入下一期入围供应商;年度综合评分低于60分(及格分)且年度考核处于后3位或全年累计违约3次的供应商予以淘汰。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