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打造政采营商“新天堂”
【优化政采营商环境系列报道】
杭州打造政采营商“新天堂”
——杭州市财政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综述
■ 本报记者 乐佳超
俗语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西湖美景早已成为杭州的“名片”。而在政府采购领域,近年来,杭州市财政部门积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穿起“紧身衣”,把住“公平秤”,学当“店小二”,努力将杭州打造成营商“新天堂”,让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成为杭州的“新名片”。
穿起“紧身衣” 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
简政放权关键在“简”,核心在“放”。
为简化政府采购各方的操作流程,杭州市财政局从2009年起就将“淘宝模式”引入政府采购,实现从0到1的跨越,之后不断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在政府采购领域的智慧应用、信息服务、诚信体系构建和全流程数字化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到2018年4月,从预算指标对接、采购计划上报、采购方式变更、合同备案、一体化支付,到代理机构入库、评审专家抽取,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而后,又推动融入浙江省“全省一张网”,实现“一网通”。至2018年7月,杭州市本级除定点协议采购业务外均上线政采云平台;至2019年3月,杭州市县两级政府采购业务也上线该平台,所有业务实现“一网通办”。通过电子化平台,有效实现了利企便民。
在“放”的方面,杭州市财政局更是勇于穿起权力的“紧身衣”。“2014年市本级各类政府采购审核审批事项有16项,实际审核审批3万余件,到2018年只对2个事项进行审批,实际审核审批560余件,其他事项均实现电子化审核审批自动备案。”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宋楠介绍,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和“部门间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杭州市财政局拉高标杆,自我加压,坚持“刀刃内向”的改革,在政府采购领域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环节、减时限、优化流程等措施,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以前,政府采购监管既要审核审批采购计划、招标文件,也要审核评审专家、采购合同;既要前置审,还要过程审。改革后,监管部门只对限额标准以上非公开招标方式和进口产品2个法定事项进行审批,采购人可自行上报采购计划,自行抽取专家,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实行备案,取消所有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实行网上流转,使采购当事人在监管环节从“最多跑一次”升级到“一次也不跑”,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大增强了采购当事人的获得感。
把住“公平秤” 做好监管“加法”
放权不是放手。一边,放松了事前审批的手,另一边,杭州市财政局也抓紧了事中事后监管的手,通过强化监管把住“公平秤”,营造一个更加公平的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环境。
宋楠介绍,近年来,杭州市财政局努力做好监管“加法”,不断深化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服务、管理与监督相互分离,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建立监管部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介入、前置处置。建立采购监管处、市场监管局、审计和纪委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信息互通、协同查办、结果反馈,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因采购单位违规行为引起不当质疑投诉的,相关情况抄送其主管部门及监察委驻相关单位纪检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所有交易信息和交易结果都在指定媒体进行公布,在省市政务服务网公布举报或投诉电话,畅通采购主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渠道,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开放和公平竞争。
同时,杭州市财政局还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府采购监管主体、程序、内容和方式进行细化,采取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方式,对关键环节适时检查和监督,重点加强履约验收管理,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指导余杭、萧山两个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根据采购合同协议、供应商发货单等文件,对所采购货物、服务或工程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今年还将指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市本级集中采购货物类项目实施履约验收。
在日常监管方面,杭州市财政局加强了对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加大了对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加大投诉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2018年共收到书面投诉19件,处理举报、信访17件,依申请信息公开2件,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诚信体系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为完善政府采购诚信评价体系,杭州市财政局依托公共交易平台电子系统,采取“一项目一评价”,建立由监管部门、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参与的中介代理机构诚信评价体系,对中介代理机构信息公告、采购文件编制、评审现场组织和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适时在线评价,强化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确保代理业务受理情况监督留痕、责任可查。同时,为采购人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参考。该评价体系已完成开发,将于下半年适当时机上线运行,可以引导行业各方主体的行为,形成公平合理、公开透明、优胜劣汰的行业管理局面,从而有效推动采购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学当“店小二” 做好服务“乘法”
该放的权放了,该管的事管了,紧接着杭州市财政局又学着当起“店小二”,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更贴心的服务。
“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是企业最关心的问题。为此,我们也想了很多办法,下了很多功夫,力求在惠企利民方面下功夫出实招、求实效。”宋楠告诉记者,杭州市财政局一方面,通过精简采购流程,规定办结时限,尽最大可能为采购主体节约时间成本。供应商投标零门槛报名、无注册、无备案、无证明要求,开标前随时无条件“一键下载”采购文件,给予投标人最充分的获取时间。采购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公告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都不得超过法定时限。还推出了“云采贷”线上融资模式,贷款申请到放贷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一网通办”“秒批秒贷”,并对回款账户加强监管,防范资金风险。另一方面,取消了投标保证金,允许以保函形式参与投标。明确从今年6月1日开始,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并于9月15号完成已收保证金的清退或上缴工作。会同市金融办、经信委、银监局四部门共同出台《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为“银企”双方搭建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供应商凭中标合同可享受优惠利率,拓宽了融资渠道、降低了交易成本。目前,全市已有7家金融机构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累计授信金额超1.52亿元。此外,杭州市财政局还积极推动采购支付的速度和效率。在采购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通过国库支付部门开发的“网上大厅”系统,在网上发起支付申请,支付即刻执行,供应商账户即刻到账,不仅减少了预算单位来回跑财政审核支付的时间成本和资金使用成本,让支付更快捷,还可以保留预算单位的支付凭证,使每一笔财政资金支付都有据可查,确保资金安全。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没有终点!”谈起下一步的工作,杭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财政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着力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监管服务,抓好政策落地,努力构建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技术支撑先进的政府采购体系。完善配套相关政府采购监管政策法规,建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机制,打通政府采购管理“最后一公里”。实行招标项目终身负责制,落实责任追查制度。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准入行为专项整治。制订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分阶段、按步骤,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集中查办一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准入的典型案件,规范采购当事人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提高采购效率、消除廉政盲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同时,杭州市还将修订《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开展新一轮合作银行征集,在“云采贷”基础上完成与杭州银行、中信银行等系统对接,实现线上信息交互和政府采购供应商申请贷款到银行放贷全流程线上办理,并对回款账户实时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及风险控制,将融资平台进驻“浙里办”,推动融资工作再上新台阶,更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和进一步减负。继续推行定点服务入围招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为财政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和促进精准扶贫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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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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