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调整优化集中采购目录
【地方传真】
河南省漯河市:调整优化集中采购目录
本报讯河南省漯河市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目录》)。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目录、采购限额标准、网上商城项目等方面,《新目录》作了优化调整。
一是将建设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纳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目录。此次调整旨在规范政府采购工程的组织实施活动,加强政府采购工程全流程监管,统一工程类采购文件文本,统一采购程序,所有工程采购项目需经同级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工程预算、标底进行评审后,方能进行政府采购。避免出现擅自提高采购标准、未批先干、超预算中标等违法违规现象。《新目录》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明确政府采购工程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或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单独的撤除、装修、修缮,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由财政部门履行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等职责。
二是将集中采购目录内所有品目采购限额标准统一为市级单位20万元,县(区)级单位10万元。与去年的集中采购目录相比,取消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电视机、空调机市级单次或批量100台(含)以上的限额标准,将办公家具、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由50万元调整为20万元。此次调整是在深入贯彻《河南省财政厅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管理流程》文件精神,方便采购人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避免出现一个财政年度内多次申报协议供货计划而规避政府采购等行为。
三是进一步扩大网上商城强制采购范围。将电子白板、触控一体机、文印设备等品目纳入强制网上商城采购范围,加强网上商城工作推广的同时填补了相关品目没有协议供货产品的空白。
(牛国礼石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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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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