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差别里透着大变革
从产品清单管理制到品目清单管理制
小差别里透着大变革
■ 张世军
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到《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再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备受关注的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由产品清单管理制转变为品目清单管理制。表面上看只有一词不同,但实质上却可能“差之千里”。
概念之别
产品清单管理制中的产品清单包括“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含节水)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谓产品清单管理制是国家为了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发挥政府机关节能(含节水)的表率作用,从而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必须优先采购获得环境标志认证、节能认证产品的一种制度。
品目清单管理制中的品目清单包括“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节能(含节水)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谓品目清单管理制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由产品清单管理制转变为品目清单管理制,主要是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
操作之异
产品清单和品目清单除了在概念上有区别,二者在具体的形成方式、内容、调整时间、制定成本方面也存有差异。
清单形成的方式不同。产品清单管理制是企业先获得认证证书,再申请加入产品清单,最后再公布。而品目清单管理制是先公布品目清单,生产企业再取得认证证书。即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品目类别公布其品目名称和依据的标准,生产企业生产公布的品目清单的产品,依据公布的标准取得认证证书即可。
从清单内容来看,产品清单复杂、繁索,品目清单更简单、明晰。产品清单公布的内容包括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截止日期,采用穷尽列举办法将以上内容列示,所以产品清单内容多,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24期)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22期)都有一万多页的内容。而品目清单公布的内容包括品目类别名称和依据的标准,节能品目清单不到4页,包括18个品目(强制执行9类,非强制执行9类),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容仅4页,50个品目,与以前过万页的产品清单相比,更简单、更明晰。
对于调整的时间,品目清单缩短了调整时间并降低了调整频率。产品清单公布了制造企业和产品型号,在一年内新取得产品认证证书较多,因而必须在半年或一年内进行调整,调整频率高。而品目清单只公布品目类别名称和依据的标准,与制造企业新取得的产品证书无关,在较长的时间内,才会有新增品目类别和新的标准,所以调整的时间在一年及以上、调整频率低。
在工作量方面,品目清单大大减轻了工作负担。产品清单多则两万多页,这么大的数据从审核到公示,再到制作,工作量较大。而品目清单总共几十个品目,与制造企业及取得产品的认证证书无关,新增一个品目和标准的几率较低,调整起来也较为方便。
从成本角度来看,品目清单节约了政府行政成本和企业生产成本。产品清单管理制度下,政府对产品清单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调整,一方面需要安排人员进行接收申报、审核和公示,另一方面公布的数据多,人员进行录入工作量大,为此政府花费了很多人力财力。而品目清单管理制度下,没有接收企业申请、审核和公示的程序,这部分人力成本得以节约,再加之两大品目清单只有68个,不到8页,录入人员费用也节约了不少。从这两个方面看,政府行政成本大幅减少。就企业而言,其只需对照标准进行认证工作,打破认证的垄断,去行政化的同时每个品目引进至少三家认证机构,这样一来便提高了认证效率,降低了认证费用。再加之每年不必为进入清单而进行申报或提交资料,这便节约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也提高了企业参与绿色生产的积极性。
再从采购当事人角度出发,品目清单管理制能使采购各方当事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采购人而言,因品目清单中有明确的国家标准、企业标准,所以采购人在制订采购需求时有依据,更便捷,因降低了认证费用,所以采购的产品价格也会更优。对供应商而言,在投标时,以前要提供清单打印页和认证证书,现在只要提供认证证书就可以,提供的资料减少了。另外,评审专家以前在评审时要依据产品清单,逐个字节、逐个产品、逐个型号去同认证证书核对,工作繁琐。现在只要依据品目清单中的标准,审核供应商的认证证书即可,评审工作量得以减轻。
(作者单位:湖南省新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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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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