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政府采购行为
四川省乐山市: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政府采购行为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减少流(废)标、质疑投诉等情况,日前,四川省乐山市结合实际出台了《乐山市市本级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
一是规范采购需求设定。根据现行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梳理列出10种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具体情形,明确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分细则不得存在的5种情形,对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的确定原则、规格尺寸禁止采用绝对数值等采购需求内容进行了规范。
二是规范执行方式选择。明确了网上竞价、网上直购、商场直购、定点采购和委托采购等五种方式的执行规定。重点对委托采购的适用范围和委托事项进行了说明,明确在政府采购代理执行过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明显不符合现行法律制度要求的条款建议作更改、调整而采购人拒不更改、调整的,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向市财政局报告,同时暂停或停止该项目代理采购。
三是强化相关部门职责。重申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市级主管预算单位等部门职责。市政府采购中心严格履行法定职能,健全管理制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精细化、信息化服务水平。采购人依法履行采购主体责任,科学设定采购需求,依法选择采购方式,及时签订采购合同。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依法加强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本部门及下属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制度规定。
(李晓林 郭志)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