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不足3家,磋商能否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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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操作(探讨),电子报 时间:2019-03-18 18:56:40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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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者按:在政府采购中,“供应商不足3家”是经常遇到的现实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予以了规定。那么,对于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只有2家这种“特殊情况”,应该怎样处理?项目是否还能继续,业界出现了三种不同的观点——
供应商不足3家,磋商能否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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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42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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