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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

栏目: 2019年两会报道,电子报 时间:2019-03-14 21:51:0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全国人大代表王俊峰:

完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

本报讯 记者孙冉冉 吴敏报道 “希望能加大对公益法律服务体系的财政投入,对公益法律服务机构供给不足的公益法律服务需求,均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益法律服务的方式加以满足和保障,解决制约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这是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在《关于完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中提到的。

据王俊峰介绍,公益法律服务是为维护不特定多数人整体利益、社会效益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旨在通过制度创设来解决法律权利方面不平等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2003年发布的《法律援助条例》,为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国家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据统计,2018年全年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5.2万件,同比增长11.1%;受援151.8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875万人次。同时在公安看守所、人民法院建立法援工作站5900多个,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然而,我国公益法律服务事业仍存在不少问题。王俊峰指出,政府法律援助之外更广泛意义上的公益法律服务缺少相关立法;公益法律服务范围比较狭窄;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缺少专职人员,服务力量相对不足等。

为此,王俊峰建议:一是加强公益法律服务立法。在《法律援助条例》基础上制定《公益法律服务法》,为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相互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法律遵循。

二是完善政府购买公益法律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法律服务的方式解决制约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三是做强政府法律援助。将政府法律援助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加大对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的财政投入,稳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调动社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拓展法律援助领域,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内容的广泛性。

四是扩大公益法律服务供给。持续落实中央财政支持,加强律师协会公益法律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司法机关、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为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提供业务指导;鼓励第三方机构、非政府组织通过设立公益社会组织形式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积极运用互联网媒体技术和平台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五是发展公益律师队伍。加强公益律师权益保障,推动公益律师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对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

六是加强公益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制订包括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在内的公益法律服务评价体系和服务质量保障规则;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益法律服务人员专业素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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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41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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