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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迎重磅政策“红包”

栏目: IT,政采要闻,电子报 时间:2019-02-25 17:42:4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热点关注】

编者按:政府绿色采购发布新政,明确对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获得政府采购市场多方“点赞”。新旧政策如何过渡?备受各方关注。

四部门调整绿色采购政策

供应商迎重磅政策“红包”

■ 本报记者 程红琳

刚开年,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便领到了开年“红包”。

日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出台《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同时,《通知》指出,在认证机构方面将逐步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

《通知》出台后,多位来自IT厂商的读者向中国政府采购报表示:企业领了政策“红包”,未来采购人也可以享受到更新的产品。

“拆墙”

“看了四部门的《通知》,是不是以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都不再印发了?产品节能及环保认证工作结束后,产品是不是就不需要进清单系统?接下来,是否意味着我们不需要按以往那样对清单产品进行核实?”《通知》甫出,杭州宏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政府系统部负责产品认证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向记者询问。

《通知》指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同时,《通知》明确指出,4月1日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同时停止执行。换言之,4月1日前,相关工作还是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8月10日印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四期)”以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8月2日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执行。

节能和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双双完成阶段性历史任务,退出历史舞台。意味着厂商在完成相关认证后,与清单有关的一系列工作也将省去。“《通知》对现有的机制进行了调整,对厂商来说,是个好消息。政策落地后,会给厂商带来明显减负效果。”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大客户营销中心总经理刘杰鹏告诉记者,减负主要来自时间成本、设备成本还有资金成本3方面。

此外,《通知》提出将逐步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中国计量科学院实验室主任武彤表示,新政让更多的认证机构可以参与进来。“对认证机构而言,这是一个机会。”

加速流动

“除了企业减负外,政策落地后政府采购也能用上更新的产品。”戴尔(中国)有限公司节能、环保认证工作负责人杨钊告诉记者,双清单取消改品目清单不仅给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带来实实在在的减负,也能加速企业的产品更快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以往,很多采购人都反映政府采购市场的IT设备配置不够新。事实上,以往产品完成研发周期并通过相关认证后,需要产品进清单,清单公示后还需要进行核实再确认,确认无误后才能最终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这是一个很长周期。假设我们一款2017年2月份完成节能认证,那么我们要等到8月份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公示后才能真正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因此,节能和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停止执行后,可以加速企业的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市场。采购人也能更快使用上新产品。”杨钊进一步向记者解释。

“‘清单’停止执行后采购人会用上更新的产品这一观点我认为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状态。“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厂商是否将新品投入政府采购市场主要还是取决于厂商的渠道策略。”所以,政府采购市场的采购人是否能用上新产品,还是得看厂商是否将新品投入到政府市场。”

如何落地备受关注

多位政府采购市场IT设备供应商向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表示:期待可以尽快看到与《通知》配套的实施细则出台,指导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更好地落实节能、环保相关政策。

与清单相关的工作政府采购各方已开展多年。从2004年12月9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第一期清单)》至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共计发布24期。同样,在经历了多次调整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共发布22期。在采访中,受访者最为关心的问题是两个清单停止执行后如何落地以及落地的速度。

多位受访者表示:新政4月1日起执行,相信在这一时间点前会看到相关的配套措施出台。“我们将会密切关注相关动态。”

“希望在采购环节,各方能够真正将节能、环保政策落实。让政府采购更好发挥节能、环保政策功能。”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大客户营销中心总经理刘杰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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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36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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