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无锡市:规范代理行为 营造有序的采购环境

无锡市:规范代理行为 营造有序的采购环境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9-02-18 18:02:1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地方传真】

江苏省无锡市:规范代理行为 营造有序的采购环境

本报讯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 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无锡市财政局制定了《无锡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积极落实上位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代理行为。

随着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无锡市代理机构数量逐年增长,目前全市登记备案代理机构已达47家,且尚有增长之势,加强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势在必行。制定《无锡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不仅有利于规范代理机构代理行为,而且有利于营造健康有序的采购环境。此外,随着无锡市分散采购规模的不断增长,近年来市本级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规模占市本级全部采购规模的50%左右,代理机构已成为无锡市政府采购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加强规范代理行为也有利于保障采购人的正当权益。

据了解,《无锡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主要有几大创新亮点:

一是创新代理机构管理模式。在实行“备案”管理的同时,引入驾照记分管理模式,对代理机构违规违法行为予以记分并在网上公布,一年内达到20分,责令整改;采购人应当根据代理机构的计分考核结果,结合项目特点择优选择代理机构。二是建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平台。对项目代理过程、采购信息公开等环节进行实时监管,实现分散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引导代理机构做到制度规范、人员规范、流程规范和文本规范,推动无锡市代理机构规范发展。三是强化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办法规定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强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业自律,提高代理机构专业能力;做好跟踪问效服务工作,让采购人不仅买到满意的产品,更得到满意的服务。  

(无锡财)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34期第2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