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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制定负面清单 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12-27 18:56:0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采购动态】

株洲:制定负面清单 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

本报讯  日前,湖南省株洲市财政局印发了《株洲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为依据,从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等方面,简明扼要地罗列政府采购活动中禁止使用的行为事项,共计4大类30条。

据了解,在负面清单印发前期,该市财政局分别召开了部分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座谈会,并广泛征求了采购单位的意见,历时3个多月,几易其稿,最终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正式印发。推行清单式管理,是株洲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履职尽责更好地推进政府采购法治化、规范化的有力举措,这在湖南省尚属首例。

目前,虽然大部分政府采购当事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了较强的法律意识,但是对法律风险点的认知仍然存在诸多盲区。特别是近年来取消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大量的代理机构涌入政府采购代理市场,但这些代理机构的业务素质、综合能力等参差不齐。在近年来的代理机构检查中发现,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然有不同层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清单对此进行了明确。如:禁止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禁止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禁止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等等。“此次印发负面清单,就是要从政府采购活动源头正本清源。主要是规范采购文件编制、解决采购文件编制过程中的乱象问题。不仅有利于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过程中厘清当事人参与政府采购行为准则,而且有利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准确把握操作规程,也更有利于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株洲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下一步,株洲市财政局将督促政府采购当事人贯彻落实好负面清单。一是形成落实负面清单的共识。运用舆论工具宣传负面清单,利用会议或培训班就落实负面清单提出具体要求,提高当事人自觉落实负面清单的认识;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发现执行中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三是依法处理投诉和举报,加大对违法违纪的处理处罚力度。进一步净化政府采购环境,实现依法采购。

(尹雄伟 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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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22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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