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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严把“四关”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12-03 17:43:2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安徽省庐江县:严把“四关”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本报讯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完善,因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日趋上升,今年以来,安徽省庐江县公管局直面问题,多方用力,积极应对供应商质疑投诉,全面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良好秩序,营造公开、公平、高效、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截至目前,该县共组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1809个,预算(控制)价为60.21亿元,中标价46.72亿元,节约资金13.49亿元。

一是严把采购“需求关”,从交易源头“防范”。该县公管局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执行《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文件备案管理办法》和《庐江县招标代理机构考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编制、开评定标等各个环节规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行为,防止出现采购文件“量身定做”、评标办法“因人而异”,从严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减少不必要的质疑、投诉。

二是严把论证“修复关”,让投诉需求“落实”。该县公管局规定凡是质疑投诉事项涉及技术参数、资格审查、授权等专业问题,该局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成立专家论证小组,针对供应商的质疑投诉事项进行科学论证。对投诉反映问题属实的,了解安排修复,进行澄清或修改相关参数;对投诉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及时予以回复,做好解释,真正使每个投诉都得到满意的答复。

三是严把评标现场“监督关”,对评审行为“制约”。庐江县公管局严格执行《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和《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通过一标一评,监管部门现场监督的方式全方位制约评审专家的随意性,从而规范和约束评审专家的评标行为,防止因专家评审原因导致质疑投诉行为产生。

四是严把律师审核“制度关”,促投诉处理“合规”。庐江县公管局聘请一名律师为单位专职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受理、调查取证、咨询论证、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确保质疑投诉处理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进行。

(黄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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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15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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