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公布非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西安交通大学公布非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本报讯 记者高荣月报道 西安交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近期公布了非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范围),对校级采购限额标准、院处采购限额范围、零星采购限额范围等进行详细划分,并对货物、服务、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预算金额作出规范要求。
非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范围)按照校级采购限额标准、院处采购限额范围、零星采购限额范围三类进行划分。其中,校级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限额标准为预算金额在50(含)-100万元(不含);校级修缮改造工程的采购限额标准为预算金额在20(含)-120万元(不含)。院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限额范围为预算金额在10(含)-50万元(不含)。零星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类限额范围为预算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
在货物采购方面,属于校级采购的货物将由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校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采购;属于院处采购的货物将由院处级单位按照《西安交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西安交通大学院处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采购;属于零星采购的货物将依据《西安交通大学校内竞价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调整采购合同签订限额标准和校内竞价采购适用范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预算金额为0-5万元(不含)校内竞价目录以内的采购品目经费负责人应通过校内竞价网或者校内电商直购平台采购,目录以外的可自行采购;预算金额在5(含)-10万元(不含)的采购项目经费负责人应通过校内竞价网或者校内电商直购平台采购。但是,职能部门和后勤保障部门使用办公运行费、后勤保障经费采购校内竞价目录内有“央采标识(*)”的项目,必须通过央采网采购。
在服务采购方面,属于校级采购和院处采购的服务项目须与货物采购要求一致;属于零星采购的服务项目将依据《西安交通大学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并由经费负责人自行采购,但是,5万元(含)以上的须通过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的采购合同登记系统登记合同并履行合同签署审批程序。
在修缮改造工程采购方面,属于校级采购的,且预算投资额度为20(含)-120万元(不含)的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由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按照《西安交通大学修缮改造工程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采购;属于定点采购的,且20万元(不含)以下的修缮改造工程将由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实施定点采购。属于院处自筹经费的项目,由经费负责人委托后勤保障部负责按照学校规定实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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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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