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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扣分机制 让“严管”更好落地

栏目: IT,电子报 时间:2018-09-03 18:18:2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广州启动电子卖场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创新扣分机制 让“严管”更好落地

■ 本报记者 张明柳

近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站上发布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资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值得注意的是,往期广州电子卖场供应服务期均为两年,但本次因为变动较大,创新较多,因此供应服务期为本项目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届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实际反馈和执行效果进行进一步的修正。记者梳理发现,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建立了评价和扣分机制,将针对供应商的“严管”落到实处。

制造商和电商同台PK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品目分类建立集采的电子卖场和非集采的电子商城两个网上直购系统。本次招标的项目是针对集采的电子卖场,电子卖场又分为两个项目招标,一个项目的供应主体是综合电商,一个项目的供应主体是制造商。据了解,本次之所以选择分开招标,一方面是考虑到部分商品如公务用车等需要供应商提供一些定制化服务,如增加标识等,这部分并不是综合电商的强项,需要制造商直接参与。另一方面则是在价格上形成对垒和竞争。“目前各地针对综合电商的招标门槛普遍放低,但即便是数量众多的综合电商,也依然无法在价格管控上形成有效的竞争。引入制造商,能最大程度上压缩中间流通环节。”相关业内人士表示。

本次招标针对综合电商的采购品目范围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普通空调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交换机设备(交换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计算机软件(通用软件)、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通用照相机(指普通摄影机、含器材)、速印机、碎纸机、电冰箱、空调机(普通空调除外)、照明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通用摄像机(指普通摄像机、含器材)、消防设备、宿舍家具、厨卫家具、复印纸、硒鼓粉盒等28类。针对制造商的则增加了客车(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共计29类。

针对综合电商投标人,该项目在平台要求、货物仓储能力、物流配送能力、货源保障及售后服务能力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平台方面要求具备自有电子卖场销售平台:自有销售平台具备有产品介绍、评价、购物车(袋)、物流等功能,投标人的自有销售平台面须向社会公众运营1年及以上。货物仓储能力方面要求仓储总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仓储和配送主体与投标人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物流配送能力方面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物流配送能力证明扫描件。货源保障及售后服务能力方面要求投标人具备货源保障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建立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并保证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售后服务要求。

严控价格 消除“专供”“特供”

在价格管理和要求方面,该项目要求综合电商投标人能供应以上品目范围中不少于15个品目,制造商投标人能供应以上品目范围中不少于1个品目。投标时在开标一览表表中报出对应的品目及优惠率(下浮率),否则投标被拒绝。优惠率(下浮率)不得为区间值。投标人向电子卖场推送的产品须按照投标承诺的优惠率(下浮率)计算成交价格。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条件阻碍广州各级采购人享受该折扣,无论自有销售平台价格出现任何变化,优惠幅度不能降低。采购人发现市场上非电子卖场供应商的价格明显低于电子卖场中标人的价格时,可要求电子卖场中标人降价。

为了杜绝“特供”“专供”现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向电子卖场推送自有销售平台内相应品目的符合以上要求的全部自营产品,不得推送第三方或自有销售平台之外的产品。为了将该要求落到实处,招标文件特别指出,如果发现投标人在其自有销售平台上架相应品目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产品没有在电子卖场上架的,采购人可以直接在投标人自有销售平台下单采购该产品,投标人须配备服务团队配合采购人在交易中心电子卖场做好该产品成交等对接工作,并按交易中心电子卖场交易规则处理。针对这种情形的具体操作流程也有详细规定,包括确定采购需求、提交采购需求、生成订单信息、发布成交记录、生成电子成交通知书五个流程。

扣分机制让“严管”更好落地

在对供应商的检查管理方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除了不定期对电子卖场产品价格开展检查、要求投标人自查外,还特别增加了采购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电子卖场交易结果的监督。电子卖场的成交记录将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和电子卖场公布,如采购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发现电子卖场交易不符合本项目约定或者交易中心电子卖场交易规则的,可通过电子卖场向交易中心反馈。

为了让履约管理更易操作,落到实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创新性对电子卖场建立质量服务价格综合扣分机制,纳入交易中心电子卖场交易规则执行。每个中标人初始质量服务价格综合分为10分,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质量服务价格综合扣分。质量服务价格综合分会显示在中标人信息上(包括成交记录和成交通知书)。业内专家认为:“目前各地对供应商的管理多采用简单评价的方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次创新扣分机制,更能倒逼供应商将精力放在提升服务质量上。”

该扣分机制的具体规则为,出现以下情况的(质量:出现假冒伪劣、盗版、产权不明等不合格产品,或供货质量货不对板的,或质量差的;服务:不按投标承诺事项履行相关服务义务,或成交后放弃成交的,或送货慢、安装差、态度差等服务不到位的;价格: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0.1-1分。中标人质量服务价格综合分低于5分的,系统自动暂停其电子卖场供货资格,中标人每暂停1个月电子卖场供货资格,其质量服务价格综合分就自动增加1分,中标人的质量服务价格综合分高于等于5分的,系统自动恢复其电子卖场供货资格。

中标人对质量服务价格综合分扣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反映,采购人应当检查有关扣分情况并答复异议人,如有错误,应当修正。异议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服的,可向交易中心反映,由交易中心从评审组人员库(交易中心组建评审组人员库)随机抽取代表3人组成评审组对扣分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后发现确有错的,有权建议采购人纠正,并答复异议人。异议人对交易中心的回复意见不服的,或者建议采购人修改后采购人拒不修改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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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92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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