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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行政执法用车将被卫星定位监管

栏目: 汽车,政采要闻,电子报 时间:2018-08-30 16:34:0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国家邮政局行政执法用车将被卫星定位监管

本报讯 记者孙冉冉报道 近日,国家邮政局委托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行政执法用车北斗卫星定位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预算金额为409.13万元。

据悉,尽管国家邮政局行政执法用车的所有权属国家邮政局,但行政执法责任主体和车辆实际使用权分布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358个地级市的邮政管理机构。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方便车辆使用,国家邮政局拟为行政执法用车建设北斗卫星定位管理系统。

招标公告要求,依托邮政管理部门OA系统和电子政务外网,利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的国家邮政局行政执法用车北斗卫星定位管理系统,应满足行政执法车辆管理(车辆申请、审批及使用等)、车辆安全运行状态实时监控、车辆运行和车辆日常保养、耗材等数据统计分析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招标公告指出,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同时,在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将享受6%的价格折扣。此外,项目还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项目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标准和效率也提出了较高要求。该项目要求,当系统设备出现紧急故障时,投标供应商应立即提供热线技术支持,协助采购单位人员进行故障的原因判断和定位;在热线技术支持无法解决问题时,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北京在4个小时内,其他地点在24小时内,派出熟悉设备的工程师到故障现场进行处理,直至设备正常使用。在故障解除后,投标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一份故障原因分析及解决方案的书面报告。

该项目将于2018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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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91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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