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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将“放管服”改革落到实处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08-13 17:43:5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南宁市青秀区:将“放管服”改革落到实处

本报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以建立高效有序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为导向,在“放管服”上狠下功夫,持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不断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建设。

一是强化采购人的主体地位,在简政放权上狠下功夫。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青秀区财政局结合城区实际,进一步增强采购人的政府采购主体意识,采购人有权依法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自主选择采购方式,并有权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自行选择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不实行政府采购,由采购人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采购事项,赋予了采购人更多的自主权,财政部门减少审批,并向放权与服务转变。

二是紧扣政府采购流程,加强动态实时监管。在简化采购程序的同时,青秀区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的全过程监管。如:要求各采购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合理设置岗位,严格编制采购预算、科学制定采购计划、认真执行采购要求,加强采购计划备案、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实行动态监督,将监管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及时反馈给采购单位,督促采购当事人落实整改,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有序开展。严格资金核拨,不按规定落实政府采购要求或采购过程中存在疑点未解决的,一律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三是甘当“即时应答器”,做好政策“宣传员”。监管部门的人员积极帮助采购单位答疑解惑,通过现场解答、答复来电来函、建立QQ业务交流群等方式,及时解决预算单位咨询的业务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并及时宣传政策,做到服务常态化,对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汇编,结合监管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制作学习交流期刊,发放给各采购单位,帮助采购人掌握最新政策。此外,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为采购各方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青秀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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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86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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