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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明确六项重点工作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07-19 16:25:3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江西省宜春市:明确六项重点工作

本报讯  为把江西省财政厅召开的2018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位,近日,宜春市财政局第一时间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印发至各县(市、区)财政局,确定了下一步要做的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建设电子商城,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积极打造“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尽快拟定宜春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建设实施办法,充分吸收省本级、安徽、长沙等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建设进度。

二是制定两个《办法》,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结合宜春实际,制定《代理机构考核办法》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办法》,强化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三是编细编好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预见性,提高预算透明度,严控随意的采购预算。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提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按照省厅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2017年度全市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根据“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分自行检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四个阶段,及时汇总报省厅。

五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采购人政策素养。尽快举办市直采购人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采购人整体素养。

六是强化采购宣传,营造有利工作氛围。创新宣传工作方式,编印政府采购常见问题手册,充分发挥局网站、微信等新型平台的作用开展卓有成效的宣传工作,营造政府采购的良好氛围。

(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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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79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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