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打造全新评审专家队伍
苏州:打造全新评审专家队伍
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本报讯 为规范政府采购评审行为,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江苏省苏州市财政局日前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按照法律规定集中开展当年本辖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开征集工作。《通知》分别对征集规则、申请步骤、专家培训及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
首先,《通知》明确了征集规则。一是采取全市联动、分级负责。即,苏州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公开征集工作的组织管理。各市财政局负责本地专家申请资料的现场初审。苏州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及各区专家申请资料的现场初审及所辖各市初审结果的复核确认。2018年度苏州市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家的征集工作仍按“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的原则,采取各有关行业协会、专业部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推荐,在职和离退休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二是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专家资格标准包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不满70周岁,能够承担评审工作;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熟悉计算机操作。专业分类标准包括专业分类。专家库的专业以“字母+数字”编码对应品目,分为货物、服务、工程三大类,最多下分六级。
其次,《通知》提出了申请步骤。一是网上填报截止到6月20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专家管理”中“专家注册”,进行信息填报,提交入库申请。二是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提交入库申请后,申请人员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地指定地点现场初审。现场初审重点包括:专家基本信息、专家专业信息。苏州市财政局将市区的初审结果,连同所辖各市的复核确认结果,于7月30日前在线提交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将审核通过的专家统一审定入库。
最后,《通知》明确了其他有关要求。一是做好组织发动。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广泛宣传动员,畅通专家申请渠道。二是加强指导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在做好专家日常监管及征集等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单位的联系对接和沟通协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咨询工作。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把关,逐一核对申请资料,确保将遵纪守法、专业精通、诚实守信的专家吸纳入库。要严守工作纪律,指定专人负责专家征集工作,对专家信息严格保密,防止泄密。对故意泄露专家信息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四是确保按期完成。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既定步骤,有序安排各阶段工作。
此外,对于专家培训,《通知》强调所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均须参加政府采购相关培训,在现场初审时一并进行培训报名。
(姚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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