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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废止9件政采相关规范性文件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05-14 18:57:2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业内动态】

河南废止9件政采相关规范性文件

本报讯 河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废止规范性文件9件,其中涉及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1件。

据了解,河南省财政厅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改价检〔2018〕178号)要求,对1995年1月1日—2018年3月30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9件,其中涉及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1件。

根据此次公布的《河南省财政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9个文件包括:《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的通知》(豫财办购〔2005〕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16号)、《河南省财政厅厅关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操作规程>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17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河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预防腐败局关于印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豫财购〔2012〕9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购〔2012〕20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3〕1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豫财购〔2016〕12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分政府采购品目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豫财购〔2016〕13号)。

(豫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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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61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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