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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18-04-23 16:44:2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上海市金山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4月19日16:00至4月26日16:00

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9:00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SHXM-16-20180419-3824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jzcg18-60097

预算编号:16-18-60097007

        16-18-60097008

        16-18-60097009

        16-18-60097010

        16-18-60097011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车辆采购

包件一: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数量2辆(区市容环卫所)

包件二:3吨压缩式垃圾车数量4辆(枫泾镇、张堰镇、金山卫镇、漕泾镇各1辆)

包件三:5吨压缩式垃圾车数量5辆(枫泾镇、山阳镇、金山卫镇、金山工业区,除金山工业区2辆,其他各1辆)

包件四:3吨加盖自卸式垃圾车数量3辆(枫泾镇、漕泾镇、吕巷镇各1辆)

包件五:5吨加盖自卸式垃圾车数量1辆(金山卫镇1辆)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

交付地址:金山区内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注:

1.本项目共分5个包件,供应商可对任意部分包件或全部包件进行投标。

2.上述项目包括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负责办理车辆上牌、交强险费、购置税等一切相关手续,安装到位,调试合格送货上门,并免费进行操作培训。上牌、交强险、购置税、安装、调试、培训、送货等与交货有关的全部费用应包含在总价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6780000元

国库资金:人民币6780000元

自筹资金:人民币0元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其他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产品的国家工信部产品公告;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4月19日16:00至4月26日16:00,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站(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下述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四)投标产品的国家工信部产品公告;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证明(可以网上下载,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其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

注:以上资料须原件扫描件上传。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8年4月19日16:00至4月26日16:00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投标供应商在网上提交报名资料后至现场复核,现场复核资料须与网上报名资料一致,须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审核。

现场复核时间:2018年4月25日9:00-11:0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15日9:0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307开标室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三)网上投标回执。

(四)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五)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电子文档1份纸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与技术标装订成一册。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包装壹份,电子文档内包括技术标标书、商务标等全部内容。投标电子文件中的投标单位简称必须使用中文名称,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所有包装均为密封包装,封口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

(六)无疑问回复函(原件)。

(七)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其他事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学府路11号

邮编:200540

联系人:黄展

电话:021-5797063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603室

邮编:200540

联系人:封琴琴

电话:021-67297778

传真:021-57921930

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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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56期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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