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广西实行财政资金负面清单管理

广西实行财政资金负面清单管理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02-22 10:11:4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要闻关注】

广西实行财政资金负面清单管理

本报讯 广西财政厅近日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对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今后,凡列入负面清单的失信失范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将不得申报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办法》规定,企业、单位在财政资金申报、管理及使用过程中因相关行为受到自治区级及以上财政、审计部门行政处理处罚的,将列入信用负面清单予以惩戒。属于财政预算管理单位的,视情况缩减当年或次年此项财政资金规模,情节严重的暂停申报资格1-3年。属于企业等非预算管理单位的,暂停其所有自治区财政性补助补贴资金申报资格1-3年,受到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的企业,在1-3年内限制其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对中介机构在财政资金项目申报、实施、决算、验收等过程中,因出具虚假材料、不实报告等违规行为受到自治区级及以上财政、审计部门行政处理处罚的,也将列入信用负面清单,将其失信失范行为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情节严重的在1-3年内限制其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桂财)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40期第1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