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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反映”与“改革促进”要兼而有之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政采头条,电子报 时间:2017-12-25 18:05:3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在2017年第二期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统计)培训班上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

“数据反映”与“改革促进”要兼而有之

本报讯 记者杨文君报道 财政部12月19日至21日在山东威海举办2017年第二期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统计)培训班,总结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何天文在开班仪式上强调,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努力发挥信息统计“数据反映”和“改革促进”功能,更好地服务宏观经济决策和政府采购管理与改革工作。

何天文表示,十多年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在信息统计体系建立、数据采集方式优化、数据分析运用等方面成效显著,统计报表反映内容日益丰富,数据采集方式不断优化,考核机制不断健全,统计数据分析运用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我国已形成一套比较完整规范的信息统计体系,并建立起政府采购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计划、采购执行、执行情况统计以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环环相扣的控制机制。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依然存在对信息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统计数据准确性有待提高,统计指标口径把握不准和统计分析工作仍需改进等问题。

何天文强调,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努力发挥信息统计“数据反映”和“改革促进”功能,更好地服务宏观经济决策和政府采购管理与改革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措施,抓好落实。针对下一步工作,何天文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他指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既反映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的购买支出情况,又反映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结果实实在在的展现,与社会公众利益、民生工程信息相关,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的海量数据,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的采购执行情况,掌握落实民生工程、实施PPP项目等政府中心工作情况,以及国家相关产业发展状况。

当前,政府采购工作对内要深化改革,对外要继续积极推进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信息统计都要为此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系统内部业务培训,根据合同信息及时录入数据,按要求准时报送信息统计报表,加强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和运用。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积极性,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拟定合同范本,在合同中体现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规模信息,即直接在合同中标注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属性,包括属于大、中、小、微型企业中的哪一类,是否属于监狱企业等信息;对于中标产品,在合同中标注出是否属于节能、环保清单内产品。同时,财政部也将对信息统计系统进行优化,努力在系统中提供更为便捷的企业规模大小判断,节能、环保产品清单查询等功能,方便大家使用。

三是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信息统计口径。信息统计口径的准确把握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完整的基础。每年的信息统计口径都会随改革的要求有新的变化。对于2018年的统计口径,何天文强调,一方面要掌握新增指标的口径和内涵,新增指标主要包括:根据地方建设应用网上超市、电子商场等电子商务模式的实际情况,在采购方式分类中增加“电子卖场”;落实《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授予小微企业项下增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标。另一方面要明确填报范围,弄清楚哪些该填、哪些不该填,要严格政府购买服务填报口径,严禁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货物、建设工程、融资项目以及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项目纳入服务类项目统计范围;对PPP项目进行单独统计,暂不通过合同录入方式纳入本地区政府采购规模统计范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支出,都要纳入信息统计范围,确保信息统计项目的不重不漏。

四是切实提高统计数据分析质量。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具有统计全面详实、部分数据专有的特殊优势,值得深入分析和挖掘。各地区、各部门要克服困难,充分利用数据这个宝藏,借助先进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在数据分析质量上再下功夫。一方面,要拓宽统计分析的领域范围,增强分析的广度深度,不仅要分析采购规模、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和GDP比重等基本情况,更要站在落实国家政策、服务政府中心工作的角度分析;另一方面,要从数据背后的变化,揭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改革、加强管理的合理化建议;此外,还要推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的分析利用,促进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依据,为国库集中支付提供真实准确支付信息,为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提供相关数据,推进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及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

记者从培训班现场了解到,此次培训内容包括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编报等,还结合实操演示的方法,安排了“中央预算单位上机操作”和“地方财政部门上机操作”两场培训,并对各中央预算单位、地方财政部门参训人员提出的操作性问题进行了答疑。此外,本次培训还设置了中央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迁移工作的讲解环节。根据相关文件,该环节强调,“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整合迁移至互联网,中央预算单位将使用财政部统一集中管理的系统,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界面登录。另外,系统迁移工作要分步完成。2018年2月1日-2月28日,完成中央部门使用的部门版系统迁移后,从3月1日起,所有中央部门都将通过新系统办理业务;2月1日-3月31日,完成中央部门及下属预算单位网络版系统迁移;4月1日-5月31日,完成中央部门及下属预算单位单机版系统迁移。同时,本次培训还分批次公布了100多个系统迁移的中央部门名单。

据悉,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部门以及中央集中采购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人和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人员共2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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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26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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