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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范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实测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17-12-21 18:48:2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北京:规范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实测

本报讯 记者孙冉冉报道 近日,北京市交通委联合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北京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制定发布了《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两份文件,规范和推动自动驾驶汽车的实际道路测试。

两份文件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申请临时上路行驶的相关条件。其中,《意见》指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因进行自动驾驶相关科研、定型试验,可申请临时上路行驶。对于测试主体,《意见》还要求必须具备赔偿能力,且应购买每车不低于500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提供不少于500万元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保函。同时,测试主体还应承诺接受日常监管,向管理机构提供脱离自动驾驶功能及事故等相关数据。

对于测试驾驶员,《意见》要求必须有三年以上驾龄、且无毒驾、酒驾经历,并具备随时接管测试车辆的能力。

根据《细则》,为了保证测试安全,测试车辆必须满足3大要求。一是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标准,测试车辆具备自动、人工两种驾驶模式,并可随时切换;测试车辆必须安装相应监管装置,能监测驾驶行为和车辆位置。二是测试车辆上路前必须先在封闭测试场内按相关标准进行测试和考核,考核结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才允许上路测试。三是要求自动驾驶测试车辆要按规定悬挂号牌、标识,每辆车都要配备一名有一定驾驶经验,熟悉自动驾驶系统的测试驾驶员,随时监控车辆,保障车辆安全行驶。

此外,《细则》中还要求测试车辆必须在指定区域、指定时段内测试,尽量不影响城市交通。据悉,第一批可用于实际测试的道路将包括城市主干道、支路、红绿灯路口等多种交通场景。

文件还提出,如果测试车辆在路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测试驾驶员应立即停止测试。且测试车辆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认定测试驾驶员为车辆驾驶员,由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由测试驾驶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待测试主体提交交通事故处理完结相关证明后,方可再次向第三方授权机构申请恢复测试。值得注意的是,自动驾驶测试车辆在发生事故时,第三方授权机构可暂停测试主体事故车测试资格,同时测试主体应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第三方授权机构提交相关测试车辆临时号牌。之后在测试主体未获得第三方授权机构恢复测试资格前,不得进行道路测试。

据悉,文件发布后,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也将在近期推出第1批可用于自动驾驶的测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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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25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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