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强化合同签订履行催办备案
【八方要闻】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强化合同签订履行催办备案
本报讯 近期,山西省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约行为上又出“重拳”。即政府采购项目经法定程序产生中标(成交)供应商后,一旦相关采购人等方面拒绝或者拖延签订合同、终止合同以及出现其他合同签订违约情况,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将重点针对以上情况履行催办备案,约束和鞭策合同双方树立履约意识。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明确,对于政府采购中标项目出现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对造成不能履约一方者进行催办,并要求提出不能履行者书面意见并签字、盖章后,送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备案。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履行异常项目催办备案,旨在维护政府采购秩序,保障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行为,促进太原市诚信体系建设。为了更好地促进双方履约,实现有序竞争,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主动发挥服务精神,将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与合同履约相关的条款提前告知当事人,使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责任一目了然。
(王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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