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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抓前后两端 促提质增效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7-09-26 11:31:1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青海:抓前后两端 促提质增效

该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善明在2017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上要求,以做好采购需求制定和履约验收工作为抓手,提升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 通讯员李强报道 青海省财政厅近日召开2017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总结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下一步的重点改革任务。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善明围绕做好采购需求制定和履约验收工作,明确了下一步青海政府采购的六项重点工作。

张善明指出,近年来,青海省政府采购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财政部着力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机制和推进放管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等要求,相关制度逐步完善,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采购标准化和电子化稳步推进,采购项目信息实现全面公开,采购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然而,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仍存在采购预算编制不全面、采购执行效率不高、采购信息化水平滞后等突出问题。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结合财政部的新规定,张善明要求,各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的最新要求,尤其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以做好采购需求制定和履约验收工作为抓手,努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为不断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和实现我省“十三五”发展规划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他还部署了下一步青海省政府采购的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新近出台的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以及青海省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坚持“应编尽编”原则,在当年部门预算中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大力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精细化、科学化。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省财政厅将不予办理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手续。

二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87号令对采购人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各单位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三是提升采购需求的科学性、完整性。各单位应将采购需求制定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核心工作来抓,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对于因采购需求(包括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预算金额等)制定不科学、不合理,造成采购周期过长或者两次以上采购均未成功的采购项目,省财政厅将责令取消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收回项目的采购预算资金统筹安排。

四是建立健全采购方式选择内部会商机制。各单位应建立完善采购方式选择内部会商机制,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采购方式。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项目,各单位应将内部会商意见和书面申请等材料随采购计划一并报送省财政厅审批。

五是规范委托代理行为。各单位委托社会采购代理中介机构代理采购的,应综合考虑委托对象的执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择优选择,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规范委托代理行为。对于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采购文件成本等费用。

六是切实履行好履约验收主体责任。各单位必须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要做到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认真验收,确保实现“物有所值”目标。

会议透露,青海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已从2011年的33.2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12.4亿元,其中,省级预算单位的采购资金总额从2011年的20.7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38.2亿元。政府采购的范围从货物类采购向工程类、服务类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扩展,采购内容从传统的通用类货物服务向专业新型的货物服务扩展,采购目的从满足机关单位基本运转需要向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提升民生福祉扩展。同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已从2014年8月的21家迅速增加至目前的216家,且数量还在继续增长。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市场的快速发展,对提升采购执行效率、提高采购工作认识度、促进就业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青海省省直各单位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各市(州)县级财政局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负责人等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公安厅、省卫计委、青海大学、西宁市财政局、海西州财政局、大通县财政局和平安区财政局等单位,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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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02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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