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军队电子化采购融合发展
机制、资源、人才、技术四大抓手齐上阵
推动军队电子化采购融合发展
■ 陈建
政府电子化采购是政府采购的未来发展方向,军队电子化采购也应同步推进。要实现军队电子化采购的军民融合式发展,需要从机制、资源、人才、技术四个层面入手。
构建军地协同的采购运行体系,实现采购机制上的融合
长期的军队采购军民融合发展实践中,很多部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军地一体的运行体系,重点放在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和采购资源潜力掌控上。从体制方面来说,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领导机构,消除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障碍,对于加快推动军地电子采购军民融合的深度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实外军也是这样做的,美国由国会、政府、军队共同出面制定军民结合发展规划,内阁的十几个部门通力合作,积极支持国防部采办改革以及其他促进军地电子采购一体化发展的措施。又比如德国,德国打造的跨部电子平台,都是依托国家层面统一建设,军地双方共同使用。
其次,从机制方面来说,我们将重点打造“三个机制”。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军地双方电子采购发展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平台建设和资源配置,需要统一机构部门来进行整合,减少“烟囱林立”,比如英国,英国军队采购高度融合于政府采购,特别是2004年就在国家层面成立了相应的领导主管机构,政务商务办公室,统一负责包括军队通用物资在内的公共采购平台建设和发展规划。
二是军地协调机制。解决军地之间在军民融合式电子化采购发展中的业务对接问题,包括建立军地电子化采购之间的联席会议机制、联署办公机制、重大问题协商处理机制以及军事物资应急采购动员机制等。
三是法律保障机制。采购强调“依法采购”,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同样需要通过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来规范、引导和激励相互融合和规范管理。还是以英国为例,英国的政府采购法规体系建立在欧盟《政府采购指令》框架范围内,2007年欧盟两大指令修改后,英国适应性修改了国内采购法规,仅仅对四项包括军事特殊采购在内的项目另行规定,一体化的法规保障机制保证了军地双方电子采购的同步发展。
而反观我国,《政府采购法》第86条,规定“军事采购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造成了因为军队采购独立立法,而与政府采购立法内容产生一些冲突和矛盾,比如是否公布采购预算,评审专家组成等规定都存在很大的不同,影响军地电子采购法规制度统一和联合建设。
构建军地共用的采购资源体系,实现采购资源上的融合
采购资源的融合,是实现军队电子采购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这里所说的“采购资源”,主要包括供应商及其产品资源、生产能力资源、评审专家资源以及物流配送资源等。
一是产品技术资源。市场中的产品资源是我们的采购客体和需求保障,对于产品资源的掌控程度,将直接影响军队采购的保障效率。以物资采购来说,物资可分为军民通用物资和军队专用物资两个部分。物资产品资源的军民融合主要是针对军民通用物资技术而言。
二是供应商资源。电子采购依然是采购,是采供双方的交易活动,供应商资源是交易顺利高效完成的重要部分。生产能力资源是一种平时蕴含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虚拟资源。这一资源平时发挥的作用可能不是很明显,但在战时或应急等紧急状态下,其作用不可低估。关于这一采购资源的军民融合,主要是依托国民经济动员体系,对企业可用于军事物资生产的加工制造技术、维修改装技术、装配生产线以及人力资源等产业潜能进行通盘筹划,适当储存,以便在应急和战时状态下,能够通过迅速启动相应的机制,将平时的产业潜能转换成战时或应急状态下的军队采购保障能力。
三是评审专家资源。专家采购是现代公共采购的基本要求,也是世界各国采购制度完善的重点,电子采购同样需要借助专家的利用,同时因电子评标、远程评标、匿名评标等现代电子化评审模式创新中,评审专家的素质要求更高。其实对军地通用性产品来说,对评审专家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要求相当相似,在目前各自评审专家库建设中,军地双方都储备了一批相关专家,在整合专家资源的同时,也能通过更规范的军地联合管理办法,甄别和培养出一批真正懂专业、懂市场、懂采购的优质专家,同时通过军地联合培养和联合奖励惩戒,提高专家素质,更有效对专家进行激励约束。
构建军民结合的采购力量体系,实现采购人才上的融合
在电子采购力量的军民融合中,要重视电子采购专业力量的联合培养。根据电子化采购发展趋势和现实要求,科学定位电子化采购技术力量及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培训需求,整合军地培训力量和培养,共同培养,加强交流。国家政府采购机关及相关媒体也经常组织电子采购业务培训,军队采购部门每年也组织电子采购业务培训,培训资源完全可以整合共用。
其次要做好电子采购专业力量的联合使用。从公共采购一体化平台建设和通用采购一体化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在具体平台规划、软件开发、数据库建设中,整合军地双方的电子采购力量。同时基于电子采购的高技术性和开发建设具有时间节点的特点,军队电子采购力量可以采用人才储备方式,建立优秀人才名录,及时更新信息、定期培训交流,平时服务地方,在平台升级和软件开发等关键节点,服务部队。
构建互联互通的采购支撑体系,实现采购技术上的融合
和我国政府采购电子化趋势一致,我军采购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加快我军采购电子化改革步伐,通过军民融合式电子采购及采购信息化建设,大力提高技术水平。
一是建设军地融合的采购信息系统平台。按照“军民兼容、综合集成、共享共用”的原则,加快开发既能满足军事采购保障需求,又能与国家政府采购信息体系实现无缝对接,集采购需求,技术标准,供应商资源、产品资源、评审专家资源等信息于一体的军地采购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军队采购部门十分注重建设统一的交易平台,着眼规范采购、提高效率,按照管“采”、管“人”、管“物”和备“战”四大功能体系,构建了军队采购信息系统,实现了采购的全周期、全要素信息化管理。
二是推进军地网上采购发展。电子化采购的核心是大力推进网上采购。近年来,无论是我国地方政府采购,还是军队采购,在推进电子化采购,尤其是网上采购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建设了军队采购网上商城。军队网上商城,是实施小额零星物资采购的电子化平台,规范的是限额标准以下、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零星物资采购。主要有两种方式,即订单采购和网上竞价采购。正逐步向驻军集中、条件具备的大中城市部队推广应用。
三是构建军地互通共享的军地采购标准化体系。标准化是电子化采购的前提和条件。一方面,优化产品分类目录体系,推行技术参数定型和需求标准化;另一方面,推行评审标准化管理,实行主客观因素全部量化,减少自由裁量。
(作者系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学院 军队物资采购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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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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