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让政府采购“阳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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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政府采购信息公示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环节,体现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的重要原则。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是加强改进社会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具有重要意义。近日,各地市纷纷响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相关通知规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查缺补漏”。
信息公开:让政府采购“阳光灿烂”
江苏徐州市:该晒在阳光下的一个也不能少
本报讯 江苏省徐州市财政局近日发文推动做好全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并要求重点抓好采购合同、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及验收结果、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此举旨在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落实好财政部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
明确公开责任。针对以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徐州市财政局明确,政府采购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委托代理协议中就各项采购信息的公开责任等相关事宜作出具体约定;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承担责任。采购人依法自行采购的(含网上商城采购),由采购人负责公开和承担责任。
明确公开渠道。徐州政府采购网是江苏省财政厅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指定的徐州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徐州市财政局要求徐州市各级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均应首先在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
重点抓好薄弱环节公开工作。徐州市财政局要求市各预算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及各县(市)、区财政局要结合政府预决算公开,做好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的公开工作。在做好已实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事项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新增但目前执行较为薄弱的采购合同、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公共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及验收结果、5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向中国政府采购网主网推送发布等公开事项,推动采购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具体包括:一是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全本(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条款除外),应当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徐州政府采购网“合同公示”栏目公开。合同公示的网页截图随政府采购合同一并归档。二是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就采购需求的确定在徐州政府采购网“采购需求”栏目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未发布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的,不得开展后续政府采购活动。征求意见公告的网页截图,随采购文件存入该项目的采购档案。三是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该项目的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并出具意见,鼓励邀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验收。验收结果在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徐州政府采购网“验收公告”栏目公开。四是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后,推送至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再由江苏政府采购网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强化管理监督。徐州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履行对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管理及监督职能。一是加强内部控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内控管理制度中,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二是加强相互监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互相监督制约,未进行前一阶段信息公开的,不得开展后续工作,并及时提醒、督促对方,对方拒不改的,要及时报告同级财政部门。三是加强执行监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纳入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及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理处罚决定、相关当事人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按要求予以公告。
(李震)
河北承德市: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示内容
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承德市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对法律法规中要求公示的政府采购相关内容进行了逐条梳理,并对各种采购方式的公示内容及格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细化采购公告中采购项目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内容,列举主要设备的名称和数量;明确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要求、产品要求的统一提法。二是在中标公告或成交结果公告中增加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内容,并将该项内容作为必须公示项,采购文件要求同期公示。三是对于确定取消的项目、暂停的项目、更正的项目,必须按时发布终止公告、暂停公告和更正公告,并注明原因,使项目发布有始有终。四是对于协议供货范围内的办公设备、电器设备,根据厂商出具的证明文件及时替换停产升级换代产品和调价产品,并在协议供货期内随时调整公告。五是公示办公用印刷品、办公用品各定点供应商产品的明细报价,便于采购人进行价格比较和商品选择。通过此次梳理,使得政府采购档案更加完善,公示内容更加清晰,采购项目公开透明度得到显著提高。
(肖鸿彬)
小故事
日前,承德市政府采购中心发生的一则小故事生动地说明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必要性以及受关注度。
在前不久的一个工作日,刚到上班时间,承德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业务电话就响了起来,工作人员马上接听后得知,原来是一位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预中标公告中公示的产品规格型号提出了询问。供应商指出,该产品系列中根本没有公示中所显示的型号。工作人员立即查阅预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经过对各环节的排查,原来是在网上录入时将该型号的两个数字写反了,随后即刻对产品型号规格进行了更正。工作人员对该供应商做出了解释并感谢其对承德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关注。这一小失误更加促进了承德市强化管理,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示力度的决心,也体现出承德市确实达到了中标结果受全社会监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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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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