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调整新能源车地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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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报 时间:2017-06-29 18:34:23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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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肥调整新能源车地补细则
本报讯 近日,合肥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2017修订)》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续驶里程(工况法)大于 150 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 1:0.5 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对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 1:0.5 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其他类新能源汽车原则上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 1:0.2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含省市两级资金,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总额 超过车辆售价的60%。根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助标准。个人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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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77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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