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汽车电子报 >> 上海拟调整新能源车财政补助政策

上海拟调整新能源车财政补助政策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17-06-22 15:53:3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上海拟调整新能源车财政补助政策

本报讯  6月20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拟调整由上海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七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下称《暂行办法》),以进一步做好上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暂行办法》在以下两方面进行了调整,一是调整上海市财政补助政策;二是调整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流程。根据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照《暂行办法》有关标准核定上海本市财政补助金额。上海市对单车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单车可获得中央财政补贴额的50%。通知还表示,汽车生产厂商申请中央财政补助,可向上海市经信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据介绍,上述事项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仍按照《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75期第5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