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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14-02-21 10:54:0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项目名称:服装帽子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6月17日至7月1日9:00-11:00,14:00-16:00(节假日休息)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7月13日9:00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2011年国家税务局系统税务服装帽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1年国家税务局系统税务服装帽子采购项目
三、招标编号:11N12-00
四、招标内容及要求:本次帽子招标采购是由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为国家税务局系统税务服装换装而进行的统一采购。本项目分为四个包,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每包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在中标价格有效期内为本包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
本次招标采购的税务帽子数量,以2009年底国税系统着装人员统计数量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各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第一包:税务大檐帽,每人2顶,采购需求约46.33万顶;第二包:税务女帽,每人2顶,采购需求约23.17万顶;第三包:税务栽绒帽,温区每人1顶,采购需求约24.59万顶;第四包:税务皮帽,寒区每人1顶,采购需求约5.05万顶。投标人(供应商)可以同时投多个包,第三、四包如果同一投标人评标排序均为第一时,可以同时中两个包;其它包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投标人只需制作一份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上述货物的制作及相关服务
中标价格有效期:到2013年6月30日止
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署后90天。
交货地点:各采购人所在省(区、市)的地市级税务局所在地。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人(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同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008年以来做过全国范围的行业制服帽子项目的;
3.各包投标人(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要求:
第一包税务大檐帽年生产能力在150万顶以上;
第二包税务女帽年生产能力在70万顶以上;
第三包税务栽绒帽年生产能力在80万顶以上;
第四包税务皮帽年生产能力在20万顶以上。
六、投标样品提交时间:2011年7月7日9:00前
投标样品提交地点:北京铁道大厦
投标样品提交地址、电话: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2号010-51879199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铁道大厦
开标地址、电话: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2号010-51879199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人民币10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供应商)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时间为公开发标后5天内;
3.投标人(供应商)须持以下资料到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所投包的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未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过年审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3)2008年以来做过全国范围行业制服帽子项目的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东侧楼317房间。
九、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人:张晓迪、刘莹
联系电话:010-63417671
传真:010-63417046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寿路支行(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户名:国家税务总局
账号:11001079300056000377-19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201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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